中科院院士增选 2021 年院士增选启动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实施细则》,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自2021年1月1日开始。
2021年院士总数为73人,其中7人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和数学,6人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方面的特殊名额。
2021年1月1日,中国科学院发布了四个通知,即:
《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候选人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2021年增选院士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通知。
中国科学院院士共同选择信息:
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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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院士们: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实施细则》,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拟增选院士总数为73人,其中7人支持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及数学,6人支持国防和国家安全特殊名额。
2021年中国科学院增选应重点关注的新兴交叉学科有:数学地球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与化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与生命健康、能源科学。每个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支持一个增选名额,分配给主推荐部门。
为加强基础科学领域院士队伍建设,在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中,数学物理系数学领域将增加1个名额。
73个增选名额中,除6个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的特殊名额必须经过特推团队审核推荐后才能分配到相关部门外,其余67个名额分布如下:数理系12个、化学系11个、生命科学与医学系13个、地质系11个、信息技术与科学系8个、技术系12个。
新建、跨学科场所和特殊场所的使用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实施细则》执行。
二、每名院士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院士受常委会委托推荐的新兴和交叉学科候选人不占院士推荐人数。
被推荐人由3名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2名院士与候选人推荐部门在同一部门;65岁以上的候选人需由6名及以上院士推荐,且至少有4名院士与候选人推荐的院士同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部门级以上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
3.凡是在2015年、2017年、2019年连续三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有效候选人并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的,2021年停止推荐一次。
4.院士共选择权是院士建设的基础。共选择权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术部门和院士的声誉和社会形象,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坚持院士共选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保持院士共选的净土不受污染,维护国家确立的最高学术称号的良好声誉,是中国科学院和每一位院士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院士增选工作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也受到不同方面的干扰。学院主席团对此高度重视,制定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推荐人行为规范》等一系列文件。同时,为强化院士推荐责任,本次院士共选将初试候选人个人基本信息和主要学术成果及贡献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推荐人姓名或推荐渠道。
希望各位院士遵循公平客观的原则,严格控制院士入学。在共选择权工作中,要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倾向,同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廉洁积极的共选择权环境。如违反协选学科,将按照《中国科学院学科条例》和《关于2021年院士协选学科严肃纪律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中国科学院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将于2021年1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实施细则》,组织具有推荐资格的全国性学会推荐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2021年中国科学院院士机构推荐人选总数不超过60人,其中数理系不超过10人,化学系不超过10人,生命科学与医学部不超过12人,地质系不超过10人,信息技术与科学系不超过7人,技术系不超过11人。
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院士制度的要求,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实施细则》,请制定严格规范的推荐程序和方法,坚持院士标准,遵循公平客观原则,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荐院士候选人,全面考察其学术水平和学术道德,严控法律和社会伦理。本次院士增选将公示初试候选人的基本个人信息和主要学术成果及贡献,同时公布推荐渠道。如被推荐人选被投诉,请负责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意见。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部门级以上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
关于2021年院士增选严肃学科的通知
各部门常委、各位院士:
2021年,中科院院士共选择权即将推出。根据《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中国科学院院士纪律处分条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申诉函处理办法》、《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保密规范》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为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严格控制院士入场,中国科学院主席团特别重申并强调以下工作纪律和
一是各部门常委会要担负起营造廉洁积极选举环境的主要责任
1.注意营造自由讨论的环境,让院士们愿意也敢于在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意见。
2.要求主持团队在介绍初试候选人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其学术成就和学术道德。
3.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投诉信处理办法》认真调查核实投诉信,并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应当向参加共选择权的院士说明。
4.有必要将此通知传达给本系全体院士,并负责与参与共选择权工作的本系院士签订《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共选择权纪律承诺书》。
5.如有院士违反共选择权纪律,应及时向学院主席团报告情况,并按照《中国科学院学院纪律处分条例》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处理。
二是广大院士必须自觉遵守共选择权工作纪律
参与共选择权工作的院士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准则》中的共选择权工作行为准则,并做到以下几点:
1.签署《中国科学院院士遵守增选工作纪律承诺书》,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送至各部门办公室。
2.不得以任何形式拉票。)。一旦发现拉票,就取消这个共同选择的投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停止为下一个共同选择工作的权利。
3.不接受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任何影响改选公正性的礼品、礼金和宴请。此类行为一经发现,即在部门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取消该共同选择的投票权,停止为下一个共同选择工作的权利。如发现考生或其所在单位对共选工作有影响,应及时向教育部常务委员会报告。
4.收到的投诉材料要及时送到部门办公室,个人不得擅自展示、传播。一旦发现此类违禁行为,将在部门内通报批评。
5.必须遵守《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保密守则》,增选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和投票结果。一旦发现此类行为,该共同选择的投票权应被取消,情节严重的,可暂停为下一个共同选择工作的权利。
6.自觉抵制和反对共同选择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和不当行为。如发现候选人在增选过程中有不当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向部门常务委员会主任报告并签名;如果发现院士在共同选择期间有不当行为,请以书面形式向伦理委员会主任报告并签名。伦理委员会主任隐藏该人的信息,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的常务委员会处理。
3.院士违反共选择权纪律,将按照相关程序严肃处理
1.本部门的通报批评由部门主任会议决定。
2.取消本次增选的表决权和暂停下一次增选的工作权,由各部门常务委员会决定,必要时可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相关决定经学院主席团批准后生效。
3.经核查,如有违反其他共选择权学科的,按《中国科学院学科条例》处理。
此外,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动,院士增选总人数不超过88人。
2020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网站公布了《中国工程院关于严重院士增选学科的“八大错误”》、《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工程院关于委托学术机构提名2021年院士候选人的函》。
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的规定,候选人可由院士或相关学术组织提名。每位院士最多可提名3名候选人,院士可单独或联合提名。
候选人只有经过三位院士提名才有效,只能接受三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系院士不得少于两位。194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院士有权在这一共同选择中提名和投票。
中国科协提交的候选人总数不得超过166名。
至于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65岁以上的候选人只有经6名院士提名才有效,只能接受6名院士提名,其中本系院士应不少于4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部门级以上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但公安机关持有警务技术等级、国家安全机关持有专业技术等级的除外;军事行政干部不作为候选人,但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2015年、2017年、2019年连续三次向中国工程院提名并向中国科学院推荐的有效候选人,2021年必须停止提名一次。
此外,2021年,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推荐工作同时启动。每位院士最多可提名2名外籍院士候选人,不少于5名院士可提名为有效候选人。
提名时,外国院士候选人应获得自己的同意。在严格坚持标准和条件的前提下,关注考生的专业、国家和年龄,多关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