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委员 央媒批明星委员缺席两会:占着位置不发挥作用应当辞职
曾志伟连续四年缺席江门市两会,未提交CPPCC提案。源地图
曾志伟是广东江门市政协委员中仅有的艺人”明星“委员,但自2011年1月当选为江门政协常委后再也没有现身过江门两会。江门市政协称,曾志伟这次又“请假”缺席,也并无提案上交。对一些明星来说,CPPCC本地会员的头衔只是锦上添花,他们可能不会当真。曾当选后,从未履行过委员应有的基本职责,不符合有关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且,这样会产生不好的示范效果。明星委员会成员的特殊待遇会破坏规则的公平性。 政协委员的职责是参政议政,正如有委员所说,你的缺席就代表64万人失去权利。当选委员要有自知之明,不能占着位置不发挥作用,辜负公众的信任。按照规定,政协委员当选后,确实不能履行职责,就应当主动或者被动接受辞职。这方面有很多例子,早在2006年,广东省政协28名委员辞职被媒体称之为“风暴”。这其中就包括巴塞罗那奥运会跳水冠军孙淑伟和雅典奥运会冠军胡佳。这两人因为工作繁忙,长期不参加政协会议,所以最终辞职。此外,有必要建立不合格成员的退出机制。长期缺席的成员应该被解雇。比如,2013年,武汉市青山区4名区CPPCC委员因缺席例会、不参加调研活动、不按规定提交提案被“说服”;2014年,江西省新余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邹锡根、廖武生因长期不履行职责被“请辞”成为CPPCC委员。更多的地方实行了代表考勤制度。不作为委员要么被告知,要么被约谈,要么辞职,有利于解决代表成为摆设、花瓶的顽疾。 然而,这样的制度还没有成为全国性标配。比如之前,全国政协委员刘翔就两度缺席会议,引发了其是否应当辞职的大讨论。但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要求和约束,也使得其辞职与否成为一种个人选项,以及公众的一厢情愿。也正是因为如此,有政协委员建议,政协委员不履职应劝其请辞。这说明那些不履职的委员也引起了同行们的极大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