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计划生育条例 新疆新计生条例落地昌吉市 一孩二孩产假最少158天
昌吉,8月15日,如何休产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否在昌吉市实施,将如何实施?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8月15日,记者从昌吉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昌吉市将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该《条例》已在昌吉市实施。“我可以休158天产假,相当于半年。”2017年6月26日,29岁的薛婷生下了一个可爱的男婴。根据修订后的条例,像薛婷这样自然分娩的女性,产假为128天。修订条例后,薛婷的产假增加了30天,使她可以休158天的产假。“我怀孕的时候,听说产假很可能会增加,心里一直在想这件事。现在政策下来了,我觉得很幸运。增加产假会让我作为一个新妈妈,能够更安心地照顾孩子,身体也能得到更好的调养,也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薛婷女士高兴地说。
和薛婷一样,如何休产假也成为很多女性关注的焦点。“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政策性生育的对象,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女方产假为158-173天,男方哺乳假为15天。”昌吉市卫计委的马说:“产假、护理假原则上一次休完,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教师寒暑假重叠的不顺延。《条例》颁布实施前,已休婚假、产假、护理假等相关假期,不再延期。未休产假或正在休产假的,按《条例》执行。"
婚假时间延长了,应该有同样的待遇。马说,产假和丈夫的哺乳假期间,工资和奖金照发。同时,国家全面实施二胎政策后,城镇居民将不再发放“光荣证”。农村少数民族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申领《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光荣证》由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发放。领取《光荣证》的家庭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
马岩涛说:“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的相关条款,新增了‘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违法生育,应当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将违法生育及社会抚养费欠缴情况纳入征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