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玻 北玻股份收购广东北玻公司51%股权 却无法参与管理 法院判撤销股权收购
引导阅读
贝波股份收购广东贝波公司,持股51%,上市公司占据3个董事席位。上市公司派出法定代表人,但无法行使股东权利,法院判决取消股权收购。
珩
一个
贝波股份收购广东贝波
持股51%
1.贝波股份收购广东贝波
2020年7月初,贝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第2020085号,称收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为股权转让纠纷。
早在2017年,上市公司收购广东贝波电子玻璃公司部分股权,双方签订了《收购协议》和《补充协议》。收购前侯某持有全资持股,收购后上市公司持股51%,侯某持股49%。上市公司已支付股权转让款6000万元,出资1020万元,借款1530万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向侯借款1470万元,用于广东的生产经营,共计1.002亿元。
双方在收购协议中约定了董事会的组成,即广东贝波有董事5名,上市公司委派董事3名,侯某委派董事2名,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高某委派,副董事长、总经理由侯某委派,财务总监由上市公司委派。经公开业务信息查询,董事实际安排和约定一致。
二
广东贝波拒绝了这家上市公司
在上市公司的加持下,广东贝波发展壮大。但在侯实际控制下,广东拒绝上市公司委派的财务、审计人员,上市公司与广东隔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并返还款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收购协议》并返还股权,侯按年息10%赔偿上市公司损失。
画关键点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持有广东北方玻璃51%的股份,处于相对控股地位,在董事会中处于简单多数状态。但是,在实际管理中,为什么不能行使股东对广东北方玻璃公司的控制权和管理权?
近年来,被收购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被拒之门外的事情频频发生,这并不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比如上半年3月,田中精机在2020-011年宣布失去对远洋祥瑞公司的控制权,2016年收购远洋祥瑞公司,持股55%。失控的具体原因有不同的原因。北京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控制公司的原因可能是管理层控制。简单来说,侯某利用自己控制公司多年的优势,将新股东排除在上市公司之外,名义上是大股东,实际上很难进门。
强调
三
收购后
贝波是如何控制广东贝波的
笔者认为,上市公司在被收购后,需要逐步进入被收购公司的大门,从失控变成被指控。如何操作?
画关键点
收购广东后,聘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为51%,为相对持股。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表决一般事项时实行“简单多数”,即持股50%以上;而且上市公司在董事会中也占据多数,董事会的表决是以人头为基础的。借助“两会一代表”的优势,上市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多数表决权,逐步聚集公司日常业务权限,以安静的方式渗透到公司各个层面。
更重要的是,高担任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放心地控制公司印章。比如比特大陆公司和当当公司股东之间的纠纷,印章是竞争的焦点,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印章持有人。由此可见,如果股东投票权和法定代表人在贝波手中的代表权运用得当,广东贝波不可能失去控制权。
强调
四
上市公司被收购公司失控
善用行为保全
上市公司介入被收购公司的管理时,老股东的管理可能会因其饲养多年的牛属他人或利益冲突,做出不当管理,损害公司利益。上市公司该怎么办?此时可以起诉原股东并申请行为保全,也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方式限制原股东的股东权利。例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限制了原股东的表决权、分配权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画关键点
注意这种行为的保存。行为保全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有初步证据表明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会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2.不采取保全行动将对申请人造成损害;3.不采取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可能大于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比如在中超控股控制权争夺战中,中超集团申请保全深圳新腾华的行为,要求“在法律裁定前禁止深圳新腾华行使股东权利”。
强调
回到这个案例,面对失去控制权,贝波股份形成控股权、巩固业绩的欲望直接下降空,直接起诉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这也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而且可以收回部分投资和损失,所以长期痛苦总比短期痛苦好,这也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五
上市公司收购应增加进入程序
笔者还遇到被收购股权对价过低,或存在部分抽屉协议,在实际执行中打破利益平衡,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均感到委屈的情况。结果,就像本案一样,老股东控制了公司,而新股东则隔着门面对面。
因此,对于股权收购,自然人和法人在境外投资后拥有股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他们不会使用股权,导致股东和公司利益受损。除了估值、过渡期、签约和业绩等标准流程外,股权收购还应增加一个阶段,作者称之为“入门”。对于不同的目标和不同的情况,收购方应提前拟定进入流程,避免失去对收购的控制权。
张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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