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振华 死刑!一租客劫杀房东,原本欲对整栋楼下手
信息时报讯广州一名租客因不满指控,残忍抢劫并杀害房东。凶手被捕后,声称自己原本想抢劫并杀害整栋楼的房客。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一审判决进行复核,同意判处死刑,并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
抢劫杀死房东后,报警自首
据了解,凶手石振华1984年5月出生于山东省平阴县,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石振华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于2005年10月17日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于2017年2月24日刑满释放。
法院查明,2019年7月29日,石振华与被害人曹某签订租赁协议,租赁广州市番禺区时,因曹某夫妇收取其他费用,即开始杀人、抢劫、残害死者,而感到不满。随后,石振华先后购买了刀具、喷雾器、约束带、绳索、链锯、气瓶等大量作案工具。
同年8月27日下午,石振华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剔骨刀、胡椒喷雾、约束带等工具,进入曹居住的街某房间,趁曹不备,向其喷洒胡椒水,用刀威胁曹索要钱财。
曹拿出一沓人民币递给石振华,石振华怀疑曹会往地下扔更多的钱,想继续控制曹,就反抗了。石振华持刀刺向曹,曹一边反抗一边逃出房间求救。石振华紧跟其后,继续持刀刺曹。曹在奔跑中因伤势严重摔倒在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石振华逃到钱芳街一巷后,拨打110表示自首,并在现场附近等待警方抓捕归案。
我原本想治疗楼下的整栋楼
“第一天男房东说月租1100元,我就付了1100元。我付了钱。第二天,男房东说,增加无线网络会额外收费,还有健康管理费。电费很贵。我曾经多了一毛钱,觉得他欺负人,但我没有和他发生冲突。”石振华坦承自己在暗暗生气。“后来我以为我没有朋友,想死,想公安机关杀人逮捕我,然后法院判我死刑。”。
“于是我有了抢劫并杀害整个出租屋主人的想法。我以为杀了整栋楼的租客,就得把男房东拿下,因为他有整栋楼房间的钥匙。他也是最富有的。”石振华心里也算了一笔账,“楼高六层,每层大概有五个房间。如果每个房间的租金是1000元,房东每个月至少会有3万元的租金”,他认为房东应该有200万元左右。石振华拿到钥匙后还算计着一间一间地抢劫杀害房客。
然而,进入房间后,他并没有像他预期的那样强迫对方在网上转账。房东不断反抗,和他搏斗,逃出了房间。他赶上了,然后房东朝马路方向跑去。石振华看到后,向警方报案说自己捅了人。
手段残忍,被判死刑
2020年6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石振华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该案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或抗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提交广东高院审查。
石振华的辩护人指出,石振华在公诉阶段已经自首并签署了《认罪认罚承诺书》,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因原审量刑不当,请求广东省高院发回重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经调查,石振华在作案前准备了多种武器。根据他的供词,他准备杀人灭口。可见他的罪行主观上是恶毒的;石振华作案时持刀刺伤20余名被害人,作案手段凶悍,杀人态度坚决。虽然他在犯罪后可以自首,但他的犯罪是有预谋的,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他是累犯,依法不会从轻处罚。
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石振华犯抢劫罪的刑事判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石振华的死刑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