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特征 最高检剖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四大新特点
最高检分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四个新特点,加大惩治力度,严格依法逮捕和起诉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当前,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工作情况,公布14起典型案例。
侵犯知识产权的危害有哪些?目前有哪些新功能?如何破解日益增长的网络侵权盗版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发布会上作了详细说明。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去年,5627人的3306起案件被逮捕。2018年,检察院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627人3306件,同比上升31.7%;起诉案件4458件,起诉8325人,分别上升21.3%和22.3%。
"侵犯知识产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刘太宗在发布会上表示,此类刑事侵权人降低了研发成本,避免了以打假、盗版、盗窃等手段培育市场、建立商誉的漫长周期,以低价产品抢占市场份额,抽成高额利润,给守法企业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带来较大冲击。而且一旦违法犯罪行为蔓延,或者违法犯罪行为处理不当,不法分子就会纷纷效仿,假冒、抄袭、抄袭等行为就会充斥市场,随着时间的推移,整个社会也会逐渐失去创新活力和创新能力。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严肃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加大惩治力度。仅去年一年,因商标侵权犯罪被逮捕31005266人,被起诉41367741人;逮捕侵犯著作权犯罪107人,174人,起诉案件145件,304人;逮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8起,53人,起诉案件27起,56人;70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因数罪并罚或其他犯罪被批捕,220人起诉147起。
目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出四个特点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是激发国家创新的需要,是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郑新建说。
郑新建认为,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四个特点:一是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数量迅速增加,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销售渠道从传统的实体店面、固定场所发展到通过互联网销售等新渠道,侵权作品大多通过互联网传播。
二是案件具有产物流销分离、上下线延伸、被害人分布广、金额认定复杂等特点,侦查难度加大。
三是商标侵权案件占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90%以上,涉及烟酒、食品、服装帽子、化妆品、数码产品等领域。其中,高档烟酒、服装等。因其利润高、门槛低,已成为造假者和销售者的首选。
四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犯罪划分越来越细化、隐蔽化。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手段欺骗经销商和消费者,如使用伪造的许可文件、假包装、假批号、假海关证明等。,侵权产品极易混淆,难以区分。
网络侵权和盗版犯罪正在增加
近年来,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领域的网络侵权盗版犯罪呈上升趋势。该类犯罪具有隐蔽性、跨地域性的特点,有的甚至在境外设置服务器,使得难以发现犯罪行为、确认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容易丢失原始证据、不断翻新犯罪行为,带来一系列法律适用问题。
刘太宗说,针对上述困难,检察机关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对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和软件的保护力度。
刘太宗表示,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拓宽侦查思路,引导侦查机关追根溯源,更好地运用技术手段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促进侦查行为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据了解,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知识产权专门办案队伍,培养相关专业领域的人才,精准高效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并加强与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跨地区、跨部门的协作,完善线索通报、证据移交、技术共享、案件协调等协作机制,让藏匿在网络背后的犯罪分子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