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 村主任充当恶势力“保护伞” 合伙强占集体资源暴富
涉黑“飞贪”落马
漫画书加红色画
今年冬天,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青角村原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闫就“栽”了。
2018年12月25日,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强迫交易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是海沧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宣判的首例“保护伞”案件。判处被告人闫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万元。
在码头上,低下头,弯下了腰。“请大声点,”审判长提醒了他几次。这个模棱两可的声音与在厦蓉高速A4段施工现场大声威胁施工方“我们村的施工方会把工程材料和窑洞渣土交给我们”的“黑恶”村长完全不同,没有天之威。
投票赞成行贿,得到恶势力支持,并“运作”当选为村主任
1981年初中毕业后,闫从事屠宰、养鸭、保洁等工作,直到1997年才当选为青角村委会委员。这是九年。2006年,他被任命为村党支部委员。在社会上混了很多年,他认识到一个谬论“权力可以交换一切!”但是如果你没有文化,没有后盾,怎么能获得权力呢?
正当颜不知所措的时候,2009年8月海沧区村改居前夕,当地黑社会组织洪江社的头目颜来到了家门口。
颜对颜说:“我做工程材料生意需要村委会一些人的支持。我出10万帮你竞选村长。你当选后,帮我争取利益,为大家赚钱!”面对权力和金钱的诱惑,严起初犹豫了。“我已经是村党支部的一员了,官方责任没那么大。”这时,也想通过村委会平台捞点“油水”的颜也来找你,答应只要竞选村长,就给颜30万元的“赞助费”。这下,严不再动摇,满口答应。
这个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严用这两笔“赞助费”买烟分给村民;选举当天,严派人巡视、刺探现场,用非法手段确保“秩序井然”;颜成功当选后,颜为他举行了庆功宴,并支付了全部费用...在同村恶势力的支持下,严不仅成功当选为村主任,而且任职近10年。
颜上任后,青角村的工程、物资等村务实际上被以颜为首的恶势力控制。他不过是严、严等人“舍小利,求大利”的马前卒。久而久之,他就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一步步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2018年8月13日,严在厦门市纪委监委案件羁押点含泪写下检查材料,坦言“当选后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不良动机”。他终于醒了,一直以为可以交换自己所有的权力,也交换了自己在狱中多年的个人自由和家庭幸福,可是从大梦中醒来已经来不及了!
“报恩报恩”充当“保护伞”,小“苍蝇贪”有源源不断的财力
2010年,厦蓉高速A4段开工建设,其中一个项目雷公山隧道穿越青角村。这让严、严等人嗅到了商机。雷公山是一座石山。挖隧道产生的大量孔洞,经破碎成石块后,可进一步加工成矿产资源出售。颜、颜以及该村的另一位商人先后与颜联系,希望通过村委会的介绍信获得窑洞渣土的处置权。为了报答“恩情”,颜确定了一个让各方都满意的“利益分享”方案:与颜合作,争取窑洞渣土的处置权,将窑洞渣土卖给颜,并与颜约定将出售所得分成“五五”。
窑洞渣是国有资产,怎么能据为己有?颜在这方面并没有“下功夫”,颜却毫不犹豫地决定采取夺取的方式。2010年2月中铁电气化局雷公山隧道施工方进场后,闫、闫赶赴现场停止施工。严对项目经理说:“我们村的地块在建设的时候,项目的地面材料和窑洞渣土都要给我们做,否则我们就不能开工建设!”“去我们村做项目,又不问是谁的工地,敢动手?”严也对项目经理武断地说。
此后,闫、闫分家:往好的方面想,闫打着“隧道占用村集体土地,为村民谋取利益”的幌子,负责协调区级与街道的关系,争取洞渣处理“官方确认”;暗地里,严与严勾结,不仅以征地拆迁处理不当为由指示村民停工,还指使洪江社“小弟”骚扰施工现场,破坏施工现场临时基础设施。
由于害怕颜的恶势力,担心施工受阻,工期延误,施工单位被迫同意交出木材供应权,木材实际由颜经营。2010年5月,海沧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A4标段窑洞渣土移交青角村集体,处置所得作为村集体资产。然而,从区政府开会回到村里的严却向村里的“两委”成员隐瞒了这一事实。反而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以村委会名义出具介绍信,推荐其实际控制的劳务队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与颜、颜一起成功取得了窑洞渣的处置权,并将处置收益据为己有。
通过非法持有、加工、销售窑洞渣土,颜非法获利152万余元,颜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持续的现金流也为洪江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基础。
这个小小的考验,不仅让严尝到了“芝麻官”也能“赚钱滚滚而来”的甜头,更让他发现了“赚钱之道”,利用村委会主任的身份随意出具项目招标介绍信。2010年至2018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9万元,其中大部分是以村委会名义私下推荐村民参与工程招标获得的“感谢费”。
或者忍心收敛和停止,但他们已经陷入泥潭,难以自拔
“严明秋被‘抓’了?没门!”在青角村门前宽阔的马路上,村民们惊闻颜被海沧区纪委监委拘留。在很多村民的口中,颜并不被人喜欢,因为他在村子里跑来跑去。虽然村委会主任闫与他有些交往,但他“终究不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他们看来,颜“有几分本事”,曾经是村里的骄傲,而且在街道评选中名列前茅。市级媒体也称他为“城市绿洲创始人”。
以院前社区为例。以前到处都是鸭笼和鸽棚,环境很乱。2014年,颜带领村民修缮保护古民居,建设城市菜地,扶持传统手工业,复兴古村落,吸引台胞来此投资创业,不少离开家乡的大学生也回到当地帮助发展。青角村原社区成为闽台生态文化村,让人记得住在乡愁里...
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颜有没有想过收敛和停止?可能有,但他已经因为恶势力而深陷泥潭。在与纪委调查人员交谈时,闫透露:“我曾经同意闫的意见,他不应该干预村里的项目。”但最终,因为颜的恶势力迅速壮大,颜不得不妥协,将项目“照顾”给了颜的“弟弟们”。与青角美丽的院前社区、美丽的古民居“大福地”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以阎为首的一伙盘踞青角村十余年的黑恶势力。在颜的“保护伞”下,“洪江社”迅速壮大,称霸一方,使得村里气氛浑浊、烟雾弥漫。
2018年9月,严因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1月,以严为首的涉黑大案公开宣判,涉案人员被判处2年以上21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不起党这么多年的培养教育,对不起我的妻子、孩子和父母,对不起全村人的期望。我恳求法官和陪审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法警带走时,回头看了一眼坐在“被告家属”座位上的妻子。他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除了没有预习和不能重新开始。
◎新规红线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对党进行检查;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党籍: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检查、党内选举中从事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反组织原则从事非组织活动,组织、鼓励、诱导他人投票的;
选举中违反党章、党内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章程的其他活动。
有组织地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五条利用宗族、恶势力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观察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