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宏杰 难忘入党从警初心
陈红杰,男,1979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7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茫崖公安分局花土沟派出所所长,二级警督警衔。他三次获得个人三等功。2011年被评为茫崖地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评为“海西好人”候选人。2014年被海西州评为“民族团结进步之星”。2017年被青海省人民政府评为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6月被海西州评为“海西优秀青年卫士”,2017年12月被评为青海省优秀人民警察。
“我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我时刻准备着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绝不反叛党。”多么熟悉的誓言,从我成为正式党员的那一刻起,入党的誓言就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时常激励和鼓舞着我。我始终在自己的公安岗位上继续不忘自己的首创精神,牢记自己的使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不平凡的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入党的初心誓言。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转眼间,我当了19年警察,工作中兢兢业业,兢兢业业。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做一个关心群众的人。利用社区警务室组织干警深入社区、校园、企事业单位。通过“结对、交友、谈心、讲可教、解民忧、解民难”的方式,送送温暖、送送平安、送送法律、送送服务,加强警民互动,与群众交朋友,架起彼此联系的桥梁。以建设“枫桥体验”派出所为契机,带领社区民警走街串巷,了解辖区治安情况,人员分布清晰明了。在2014年的走访中,我了解到以垃圾收集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刘玉兰老人,生活条件艰苦,日渐衰老。我尽力帮助她。我在山东读书的时候,通过电话得知老人被车撞了。虽然我很匆忙,但我离得很远,我够不着。我只能委托家人和同事去医院照顾老人,送钱送货。感动的老人泪流满面。刘玉兰生病后给警察局发了一条横幅。我的工作没有刑侦破案那么轰轰烈烈,也没有特警武装巡逻那么光鲜亮丽,但我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工作的认可与支持。对我来说,一些“谢谢”、“努力”等浅显的话语,意味着我获得了最大的荣誉,心中感到无比自豪。我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入党承诺,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所长,我始终站在打击犯罪、惩恶扬善的第一线。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不处理关系案件、人情案件和冤假错案,对每一个案件的违法者进行回访,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尽量化解矛盾。自从被调到花土沟派出所后,我一直努力工作,兢兢业业。在我和同事们的努力下,花土沟派出所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年度执法质量考核中从最后几名升至全州前三名。努力总有回报,办理的行政案件没有行政复议、信访。2018年1月23日,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派出所是线索第一责任单位,带领全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职务,努力整理线索,深入辖区各地区,精心整理,分析研判近五年来的各种警情,为局扫黑办提供了详实的信息。要充分发挥派出所在整治治安乱象中的主力军作用,彻底铲除“赌、赌”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提升公安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辖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从退伍加入人民警察部队开始,我在工作和生活中一直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从最初困惑多年的民警,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再到熟练处理警情,第一次出警、第一次审讯、第一次抓捕...历历在目地记得,在基层派出所工作期间,一路布满荆棘,又尝到了公安工作的酸甜苦辣。但我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为党旗增光添彩,继续发扬共产党员“不怕”的精神我仍然需要努力对抗铁血。我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我在政治、意识形态和行动上与该党保持一致。我努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以致用、学以致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真正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方针,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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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政治部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