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茜回应争议 贺小荣:行政诉讼要避免程序空转 防止与百姓“绕圈子”
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法官何小荣在《法治中国》第三季《正义的声明》中指出,解决行政争议,要反对程序空反转和无效诉讼,不能增加普通人的诉讼负担,防止“兜圈子”“玩概念”。
“民告官”法律制度已施行三十年。“新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一审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贺小荣介绍,2018年,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有26万件。其中,当事人撤诉占比20%,行政机关败诉大约15%,“这反映了我们国家依法治国的进程以及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作为一项“民告官”的法律制度,行政机关的态度直接影响这一法律制度的实施效果。何小荣表示,《行政诉讼法》颁布30年来,出现了行政机关不出庭、不出庭应诉的负面现象,也出现了省部级领导和中央部委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态度。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把“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机关一项应尽的法律义务。“往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一次后,类似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说基本不存在。”何小荣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提高社会法治水平。“只要态度好,足够重视,对化解矛盾会起到很大作用,意义重大。”按照行政诉讼规则,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双方提交或补充一定的证据。何小荣提醒,解决行政争议,要反对程序空转移和无效诉讼。“行政诉讼有很多证据和质证。审判安排必须正确分配举证责任,不能增加普通人的诉讼负担。尽量降低诉讼技能在行政诉讼中的比重。”“一旦法官的天平失衡,就可能让老百姓承担过重的举证责任,实体权利就难以实现,诉讼请求可能因为证据的缺失而被驳回,公平正义就难以实现。”贺小荣说。如何避免程序空转弯?“最重要的是准确理解人们为什么去法院打官司?这是核心问题。”何小荣说,如果不换个思路,可能会导致行政诉讼空的变更,解决不了问题。在行政诉讼中,还要防止与老百姓“绕圈子”、“玩概念”。贺小荣直言,老百姓经常提起诉讼要求政府赔偿,按照制度安排,首先要确认行政行为是违法的,但老百姓不太懂,他们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难道没有暗含对行政行为的否定评价吗?贺小荣表示,理想的行政诉讼就是让人民群众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填补,让政府的行政权力更加公正、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