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 老人立完公证遗嘱后悔 再立自书遗嘱管用吗
以下文章来源于女子学堂 ,作者卢彦民
女子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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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在《民法典》实施前即2021年1月1日之前,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而在明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公证遗嘱的效力不再优先,而是以立遗嘱人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此,如果老人在《民法典》实施前想修改自己的公证遗嘱,老人需要再去立一份公证遗嘱才可以变更前一份公证遗嘱。如果在明年《民法典》实施后老人立下的自书遗嘱则可以变更先前的公证遗嘱。此次修改《民法典》在更大程度上尊重了普通人的遗嘱自由,可以防止一些程序性规定限制遗嘱人修改遗嘱。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权并不意味着公证无用。公证或登记的遗嘱仍然比公证或登记的遗嘱更有效。此外,《民法典》中新增了打印遗嘱、录像遗嘱,使得遗嘱的法定形式得以丰富。民法典颁行后,立遗嘱将变得更加便捷,这也是顺应了时代发展和民众对遗嘱形式灵活多样的需要。立遗嘱人还可以“行胜于言”,用实施法律行为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其行为与所立遗嘱内容相反,以其实施的行为为准。总结一下,如果老人后悔立了公证遗嘱,然后自己写了遗嘱,那就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民法典实施之前,自书遗嘱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效力。《民法典》实施后,以遗嘱人最后一份符合法定要求的遗嘱为准,即老人自书遗嘱可以变更之前公证的遗嘱。本期嘉宾
鲁彦民
三级律师天津市陈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河北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图文及视频来源:天津市妇联权益部原标题:“老人立公证遗嘱后悔有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