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做情人为名骗取男子巨款,被警方抓获并判刑
女子以做情人为名骗取男子巨款,被警方抓获并判刑
近日,一起以做情人为名骗取巨款的案件在浙江省宁波市法院审理。被告人陈某以做情人为名,骗取男子张某共计300万元人民币。经过警方多方追查,最终将陈某抓获。法院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案件起因
据悉,陈某与张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通过几次线上聊天后,张某与陈某产生了感情。在陈某的主动引导下,张某开始为陈某购买各种奢侈品和高档物品。陈某以自己的家庭、经济条件等问题为由,多次向张某借钱,并以还款为由,不断向张某索要巨款。
骗取巨款
在陈某的“情感攻势”下,张某不断地给陈某打款,共计300万元人民币。陈某将这些巨款用于购买奢侈品、高档物品,并将剩余的钱款转移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感情攻势”后,陈某突然失去了联系,张某才发现被骗。
案件调查
张某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了调查,并通过银行卡的相关记录,确认了陈某的身份。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陈某曾经以同样的方式骗取过其他男子的钱财。最终,警方将陈某抓获,并将其移交至法院审理。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做情人为名,骗取张某巨款,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的主观恶性和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
结语
此案件再一次提醒人们,在社交软件上认识的陌生人,尤其是以做情人为名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更不要将个人信息和财产信息透露给对方。一旦发现被骗,要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