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作利 陕西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贿胆大 不讲究地点
昨天上午,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朱受贿一案。指控称,朱左立在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期间,为他人谋取各种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854万元。
七次受贿共计854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3年,朱为他人谋取各种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854万元。根据指控,被告人朱的七起受贿案均发生在他担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期间。其中,朱帮助企业寻求财政补贴资金或财政利息补贴4起,朱帮助陕西某公司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1起。朱也曾两次收受贿赂,因为别人提出要提拔他。2009年7月至2011年上半年,朱帮助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侯某延长了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借调期和晋升。2011年下半年,朱接受时任陕西省镇安县政协秘书长何某的请求,帮助其调整工作。
行贿大胆,不注意地点。根据检察院的指控,朱收受贿赂,甚至不在乎地点。除了在陕西省发改委办公室收受贿赂外,他还亲自走访了一家行贿公司,另一笔贿赂发生在xi安一家餐馆的停车场。就连朱也为升职提供便利,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大胆接受了10万港元。
朱收受贿赂,包括现金、公司股份、汽车等。帮助陕西一家公司的天然气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行贿人为朱的儿子在北京首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和一个车位,折合人民币596万元。行贿人还支付房屋装修费、家具费136万元。本案中,朱共收到财产732万元。
声称把钱扔在了门外
2014年2月19日,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年8月,他因涉嫌受贿被调查,随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被免职之前,朱是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到案后,朱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97万余元的事实,坦白从宽。
在最后的陈述中,朱称自己“不厚道”,将别人的钱扔在门外,曾因拒绝老师的宠爱而受到省纪委书记的表扬,但最后还是迷失了方向,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朱深表悔意,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文/本报记者 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