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省最新计生政策出台:婚假15天产假158天
吉林省最新的计划生育政策引入了15天婚假和158天产假
中国吉林3月31日电今天上午,在省政务大厅举行的“全面放开二孩”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就群众关心的“生二孩”休假政策和奖励政策,采访了吉林省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处长姜国民。
姜国民表示,在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早婚晚婚均休15天;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享受158天产假,增加国家规定的60天产假和98天产假,并给予男方15天哺乳假。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并征得单位同意,可将产假延长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其工资按原金额的75%支付,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和计算工龄。职工在产假、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此外,公民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以下优待:放置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取节育器休息1天;
结扎输精管,休息15天;
结扎输卵管,休息21天;
妊娠28周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妊娠时间休息21天至42天。如果终止妊娠超过28周,休息98天。
上述手术同时进行两项以上的,休期合并计算,休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