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周岩 安徽合肥少女毁容案今宣判 周岩获赔172万元
法院认为陶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但其名下房产除外,该房产未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源地图
据安徽网报道,5月1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毁容少女案在安徽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周岩由于需要接受治疗未到场,由其父母到场,陶某家人及代理人均未现身。经审理查明,与陶系同学关系,交往中发生矛盾,陶有报复心理,导致犯罪。事发后,除陶某支付的相关费用外,法院判决陶某及其家属在支付剩余赔偿金额,如在京治疗、心理治疗、现场治疗等合理费用。 法院认为,陶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除其名下房产外,不足由其监护人承担,共计172万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新闻背景: 2011年9月17日,16岁的周岩在家中被同学陶汝坤泼油纵火。被焚烧后,周岩经抢救治疗脱离生命危险,但伤势已极为严重,其头面部、颈部、胸部等严重烧伤,一只耳朵也烧掉,烧伤面积超过30%,烧伤深度达二度、三度,整个人面目全非。2012年4月23日,该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 2012年5月10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汝坤有期徒刑12年零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