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传销 以“人力资源连锁业”为名在蒙自从事传销活动 一名传销头目被判
12月29日,徐莉反MLM小组获悉,蒙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MLM案件。MLM组织以“人力资源产业链”的名义在云南蒙自从事MLM活动。被告人加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MLM活动罪。
通过试验发现:
2007年起,李被袁介绍到蒙自从事“人力资源连锁产业”。这个“连锁销售”行业没有产品,没有门店,一个人就可以加入,支付3800元。第一个产品份额可以有资格加入连锁销售行业。未来以3300元购买第二个产品份额,从线下认购份额中提取直接佣金线下发展越多,佣金越高,非法传销活动越多。
MLM组织的内部模式:
购买一股后,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连锁行业的销售员。当他和他的伞系统达到一两个股份时,他们就成为了连锁行业的推销员。达到三至九股后,成为连锁行业的商业领袖。达到10到64股后,成为连锁行业的业务总监。达到65到599股后,成为连锁行业的业务经理。
李先后发展到某华、张某生、被告人钟某义等人加入蒙自的“人力资源连锁产业”,发展到某华、张某生、被告人钟某义的线下马某、高某。马某、高某发展了邓某1、邓某2邓某1发展了曾某、邓某2,邓某2先后发展了刘、聂等数十人加入“人力资源产业链”。被告人钟某干的股份已达到经理级以上。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钟某干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钟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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