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 今年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6.3万人
5月10日,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制定和管理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国家专项计划从贫困地区招生,覆盖所有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招生计划从2012年的1万人增加到今年的6.3万人。
以下是问答的全文:
1.问:年度招生计划是如何制定的?
答: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是国务院根据《高等教育法》授权的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是国家对高等教育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于构建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协调国家区域和行业高层次人才供给,促进高等教育招生机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资料图:考生及家长咨询高校招生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张斌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根据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确定的高等教育五年和十年发展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安排建议,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实施。
国家在安排省属高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时,重点考虑高考报名人数和入学机会、经济支撑能力和高校办学条件、区域公平和国家重大战略等一系列因素。每年,省属高校的招生计划都会随着上述因素的变化而动态调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省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权,自2016年起,教育部将高职招生计划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地各部门,地方高校的高职招生计划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报教育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2.问:高校招生计划包括哪些部分?
答:从隶属关系来看,我国高校招生计划分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生计划和地方高校招生计划。目前,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招生计划总量包括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常规计划和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高校招生总计划包括省属高校招生计划、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省属高校招生计划主要用于保障本地考生的录取机会。在自主协商的前提下,可以实现跨省招生。中外大学的成功经验表明,生源多元化有利于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对提高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是国家专门为录取率相对较高、高等教育资源丰富的省份安排的招生计划增量。是在不降低本省高考录取率的情况下,面向录取率低、办学条件不足的中西部省份招生的专项计划。
“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大学承担,面向农村贫困地区招生。计划包括三个定向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目的是促进城乡招生机会的公平,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重点大学的招生人数。
3.问:2017年招生计划有什么特点?
答:2017年,全国、各省、各部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是在综合考虑“十三五”规划目标、考生招生机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的基础上制定的。今年计划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一是继续统筹兼顾,维护全国各地考生切身利益,确保高考录取率不下降。二是继续实施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进一步缩小省与省之间的录取率差距。三是适度扩大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规模,确保重点大学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人数进一步增加。四是引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适当增加本科招生规模,确保这些高校投放到31个省份的招生计划总量不减少或略有增加。五是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和规范管理,确保高等教育国家年度发展目标更好落实。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和管理招生计划,对招生工作进行实地督导,确保2017年预期政策目标顺利实现。
资料图:2016年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中国新闻社记者李波摄
4.问:近10年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实施效果如何?
答:由于不同省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和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高考录取率差距一直存在,少数省份差距明显,社会反响强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教育部于2008年开始实施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
据统计,国家合作计划实施9年来,录取率最低的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了12个百分点。如果学校在校生1万人,相当于在中西部地区增加了100多所普通高校,实现了中西部地区100多万孩子的大学梦。同时,考虑到这些地区人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教育部要求承担国家合作计划的省份将计划主要安排在学费相对较低、资金支持较好的公立大学。
2017年国家合作计划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生16.7万人,专科生12万人。预计跨省录取率差距将进一步缩小。
5.问:国家合作计划是否会影响承办省份考生进入中央部委高校的机会?
答:国家合作计划任务由地方本科、高职院校承担,不影响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对省招生计划。2017年,教育部指导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适当增加本科招生规模;要求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招生总规模不低于去年,各省投放招生计划不低于去年。
6.问:为什么要实施国家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答:宣传城乡教育公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城乡基础教育水平差距等因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重点大学受到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在《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明确的改革任务,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了多年部署。
为落实中央要求,2012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实施了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不断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的渠道。其中,国家专项计划面向贫困地区招生,实施区域覆盖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计划从2012年的1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安排招收部分重点高校,在本省实施区域内招收农村学生,实现实施区域内民族自治县全覆盖。高校专项计划是对以部属院校为主的重点高校安排部分招生名额,在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县级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五年来,上述专项累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27.4万人,初步形成了保障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大学的长效机制,有效促进了城乡招生机会公平。2015年,中国科学院对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评价显示,该政策适应中国国情,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高校满意度80%,学生满意度90%,地方政府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