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君判了多少年 河南省政法委原书记吴天君受贿超1100万 被判11年
2017年8月4日,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河南省委原常委、原政法委书记吴天军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吴天军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吴天军受贿的财产和果实被追回,上缴国库。吴天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2004年初至2015年底,被告人吴天军利用担任中共新乡市委副书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新乡市委书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 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在企业经营、工作调整等事项上帮助他人,并直接或通过特定关联方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天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具有索贿情节,应当依法惩处。鉴于吴天军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且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徐娟
吴天军简历
吴天军,男,汉族,河南濮阳县人,1957年2月出生,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中国地质大学资源产业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生。
1977.03安阳农业大学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78年10月,他回到家乡务农
1979.12河南省安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团支部技术员、书记
1981.12河南省淇县北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北洋乡乡长
1984.04河南省祁县副县长
1985.04河南省安阳市农牧局副局长
1987.11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
1989.06河南省内黄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1.08河南省内黄县委书记
1994.02河南省安阳市副市长
1998.12河南省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0.01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
2001.12河南省新乡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02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市长
2006.03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
2011.05河南省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10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12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2.02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
2016.05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11不再担任河南省委常委
十七大、十届全国人大、河南省第八届、第九届党代会代表,河南省第八届、第九届省委委员。
2016年11月1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
2017年1月23日,严重违规被“双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