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政策 改进占补平衡政策 全国耕地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改革征地管理,完善占补平衡政策
全国耕地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11月13日,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在江苏南京召开。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改革征地管理、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完善占补平衡政策,以保护农民权益为抓手,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制度初步形成。
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国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超额完成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5.46亿亩保护目标。尤其是城市周边的保护比例从45%提高到60%,连同森林、河流、湖泊、山脉等。,形成了城市生态屏障,拓展了城市绿地空,成为城市发展刚性约束的坚实边界。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曹介绍,过去5年,我国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新增耕地2400多万亩。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一两个档次,耕地产出率普遍提高10%-20%,新增粮食产能约440亿公斤。
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自然资源禀赋特点,探索土地整治多元化实施模式,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土地整治与各要素跨界融合,逐步形成以“土地整治+”为主要方向的工作新格局。
会议期间,《经济参考报》记者跟随外省市代表参观了南京、镇江、扬州等耕地保护工作现场。
其中,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福庄社区已完成一个生态高标准农田项目。原本分散的坑、山、山坡形成的几千亩荒地,变成了纵横交错的稻田。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教授杨林章告诉记者,“从2014年开始,围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将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和农田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合作社引入社会资金,前后投入3500万元,最终完成这个高标准农田项目”。
在推进耕地保护的过程中,能够直接提升的不仅仅是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在“保压”政策下,各地对铁路、公路、水利等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土地使用优先、耕地补库承诺等配套政策,完善大中型水利水电项目用地政策,实施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五年来,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近1500万亩,其中交通水利用地占75%,提前批地34万亩,确保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及时落地。全力保障民生,对国务院批准的106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单独审批和保障。
曹表示,为积极适应新动能增长需要,各地也在支持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提升传统产业用地,支持光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用地,保障实体经济特别是新兴经济用地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征地问题上,各地普遍为维护农民利益,每3-5年调整提高一次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围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试点地区通过探索创新,有效惠及被征地农民。
针对当前和今后的耕地保护工作,曹表示,各地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措施,构建数量、质量、生态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健全管、控、建、促相结合的耕地保护新机制。
其中,在深化征地改革方面,曹指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各地要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加强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深度融合,勇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不仅如此,曹卫星还说,各地要把握好改革要求。缩小征地范围、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建立多元保障机制、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及时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提炼上升为制度性安排,为修改完善《土地管理法》和制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条例提供实践支撑。记者 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