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 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宣判 33人获15年至2年不等刑期
12月21日,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消息,2017年12月21日上午8时30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张凯民在内的33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包括张凯民在内的13人为台湾省居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二年不等,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据了解,7月18日至7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凯民、林金德等85人。85名被告人中,有70多人是2016年4月由中国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从肯尼亚押解出境的,其中44名被告人是台湾省居民。
同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嘉祥等35人,张凯敏、林金德等50人,分别于2014年6月至11月、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参与印尼、肯亚诈骗犯罪组织,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等。、编造被害人因泄露个人信息被指控犯罪等虚假事实,骗取沈某某、袁某某等185名内地居民共计人民币2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