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离婚 “离婚冷静期”后,如何快速离婚?
大家好。好久没见你了。今天和大家聊聊新民法典。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争议最大的就是协议离婚中的“离婚冷静期”制度。许多人认为结婚和离婚的基本权利是有限的。那么真的是这样吗?嗯,不一定。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离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同意离婚,即双方冷静沟通,一起去民政局,这种方式适用“离婚冷静期”;二是诉讼离婚。如果一方认为感情没有破裂,不愿意一起去离婚,需要经过法院诉讼。
其次,需要了解离婚冷静期的适用方式和设定目的。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方式,其中冷静期的设置对于上升的冲动离婚无疑会降低相应的比例。离婚申请30日内,任何一方均可向民政局申请回避;三十日后,双方未能亲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三,在特殊情况下,如夫妻未能达成共识或家庭暴力不忠,大多通过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不适用于离婚起诉,因此不存在不利于保护家庭暴力当事人的问题。同时,《民法典》第1079条增加了第五款。如果起诉离婚的法院一年后决定不起诉离婚,就应该准予离婚,这比旧婚姻法宽松多了。
因此,笔者认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对于减少冲动离婚颇为有效,新规定对于保护家庭暴力出轨受害者也是显著的。相反,这是一个终身大事,就像婚姻一样。姐妹们需要冷静下来,三思而后行。
附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破裂,调解不成,应该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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