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输平准 汉武帝刘彻:哥敛的不仅是财,还有威胁帝国的几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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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武帝初年,西汉帝国通过高、回、文、靖四朝继续推行休养生息政策,国家基本和平稳定,经济繁荣。司马迁在《史记·述平》中有如下记载:
“汉兴七十余年,国家无事,不受水旱之苦,百姓给足了家,都吃饱了,宝满了货。资本的钱太多,不可能是学校;太仓的小米,满是露水,堆积在外面,腐败不堪,无法食用。街巷里有马,楼里有人群。而拿话的人是不允许聚在一起的。守着枷锁的吃肉。”
多么繁荣富饶的景象啊!然而,汉武帝即位后,由于祖制的改革和国内外各项事业的同步发展,国家财富遭受了严重的损失。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汉武帝采取了一系列财政经济政策改革,如货币改革、盐铁管理、平均损耗、进贡等。
首先,改革货币体系
汉武帝初年,西汉帝国表面上和平稳定,繁荣富裕,但暗地里却充满了烦恼和危机。在汉武帝面临的诸多危机中,西汉建国以来的货币体系混乱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西汉建立到汉武帝初货币制度的混乱在于“使人铸钱”。也就是说,除了国家,人们也有铸造硬币的权利!这个法令,也许曾经被禁止,也发出了“偷钱令”。但是到了汉文帝的时候,他又一次“使民得铸钱”,文帝也对贾谊提出的不废除“盗铸钱”的建议充耳不闻。“因此,汉武帝也从山上投钱,并在皇帝富有,...邓通医生也给国王投了钱。因此,吴和邓的钱遍布世界各地。一是货币多次发行,混合流通。就连秦朝的“半钱”和汉朝的“荚钱”也一起用在了商品流通盆里。
金钱的困惑不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这也为帝国的经济管理和控制制造了很多麻烦。“县官往往多拿铜山铸钱,老百姓也偷钱,这不能算。钱越来越轻,东西越来越便宜。”因此,汉武帝决定“多赚钱,多赚钱用,灭浮生而兼之。”
汉武帝前后进行了六次货币改革:
建元元年二月,铸三铢。1泰铢=96小米)钱。
建元五年,春天,“停三钱,去半两钱。”后人称之为“汉武帝半二”。
元朝第四年,汉武帝下令重铸三铢钱,制作白鹿皮币。鹿皮上绣着五颜六色的丝边,价值40万。用于王公宗室朝圣)和白金小饰品。
南昌邓收藏的真假不明的汉、白鹿皮币
白津三品
元朝第五年,汉武帝进行了第四次货币改革,废除了三铢和四铢半,并颁布诏令各县各国改为铸五铢。历史称之为“郡县五铢”“寿元五铢”。
在丁原的第二年,钟被铸造在红色的一面,一个等于五铢的价值和五铢的县。
丁原四年,汉武帝发布圣旨:“严禁郡国不铸钱,而令上林三官铸钱。.....所有投在县前的钱都浪费了。”这里所说的“上林三官”,指的是负责铸造新币的水恒郡守手下的管仲、技能、铜卫令。这次铸的五铢钱也叫“三官五铢”和“上林三官钱”。这次铸的五铢钱质量高,盗铸成本高。“人民的铸币收益少,成本无法对等。只有真正的工人和汉奸才是偷来的。”
二、盐铁官营
盐铁官营是指对盐铁行业实行国家垄断政策的措施。这一政策最早始于春秋初期的齐国。关中对盐和铁有垄断政策。其实施模式为:盐以民制为主,官制为辅;国家购买人民制造的盐,然后到处出售。
战国至西汉武帝时期,盐铁的管理主要掌握在私人手中。很多大盐商、大铁商通过盐铁经营积累了巨大的财富。《史记·货殖列传》:“尧敦始于盐。然而,燕国宗利用冶铁成为一门生意,与国王一起致富。”政府一般采用收税的方式来分享经济利益。
西汉初年,“大贾富商,流传天下”,“始于冶铁,而富”。汉武帝时期,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打击盐铁巨商大嘉,盐铁被国家垄断。中央政府在大司农下设盐铁,主管全国盐铁事业;当地的县和县都有盐官或铁官,负责盐和铁的生产和销售。据《汉书·地理志》记载,西汉末年,中国有铁吏49人,盐吏36人。铁生产部门,或者说是一个小铁官,主要负责当地铁工具的维护和销售。
盐官营的方式是:政府招募生产者,生产者带一些工具煮盐;政府提供主要的生产资料。盐由政府购买、运输和出售。
汉代盐煮图
铁矿石的开采、冶炼、铸造和销售由政府控制。
如果有人私煮盐和铸铁,会受到舔左脚趾的惩罚,工具和产品不会付给官员。
第三,平均损耗和均衡
一切损失,即“调运”,都是汉武帝采取的经济政策,即只采纳大农孔令和桑弘羊的建议,全国各地统一采购和运输货物。大农的命令在各地设置了一本通官,负责将当地政府本应运到首都,但首都并不十分需要的租来的贡品,运送到货物缺乏价格的高处出售;然后用收益购买当地土特产,再转移到其他价格低廉的地方,从而获得巨额利润。最后,只有首都需要的货物被运到长安。
平准就是“平物价”,即国家稳定物价的政策。解决办法是在长安等大城市设置平整官,用平整官运输储存的材料,按市场价贵时卖,便宜时买。就这样,富商大贾因随意囤积居奇、操纵商品价格而受到攻击,使价格基本保持稳定。
第四,算进贡
“会计”是指财产税的征收。元朝建立的第四年,汉武帝实行货币政策。商人、工匠、高利贷者需自行向政府申报资产,每2000元缴纳税款;普通手工业者每4000元纳税一次。北方除了官员、百姓和骑士,凡是有战车的都要征税一次;人贩子的车,一辆靠税,两辆;如果船超过50英尺,将计算税款。
计算令下达后,大部分大甲富豪隐瞒财产,拒绝如实申报:“有钱人都是为了财富而战。”汉武帝虽然大力褒扬了主动向政府捐钱捐物的河南商人卜式,但还是授予他官职、爵位和土地,并向全世界宣布。但是,同一个鸡蛋,《史记》:“天子不仅下钱令,而且尊卜式,百姓不分财为县官。”汉武帝决定实行“讣告”令。
“讣告”令规定,如果你隐瞒财富而不报告,或者谎报,你将被判处一年的辩护,你的所有资产将被没收。举报人将获得被没收资产的一半作为奖励。
元寿六年冬,杨可主持了葬礼。右一石艺多方面受阻,讣告令难以执行。汉武帝得知后,大为恼火。他打破了保护富人的定义,故意阻挠和破坏皇帝的诏令,因此被处死。
丁原三年,汉武帝再次发布讣告。《历史学家的记录》:“杨可在世界各地都受到指控,其中大多数都受到了指控。”国家没收“几亿财产,几千万奴婢,大县数百顷,小县数百顷。”。结果,商户们打破了家里上面的费率。"
文说
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汉武帝实行了货币改革、盐铁管理、平均亏损、财政改革等政策。汉武帝的上述政策,不仅暂时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尴尬,还严厉打击了对皇权和帝国有巨大财富和巨大威胁的地方势力——权贵们!以及汉武帝推动的权贵家族向都城长安的迁徙;重用残暴的官员,严厉打击横行和控制地方的权贵家族;任命秘书处,监察地方两千石官与权贵家族的非法勾结,可谓双管齐下,一举两得。这也是汉武帝配得上千古帝王美誉的原因之一,而不是把钱、盐、铁、平均损耗、物价、财产税当作简单的经济政策和手段,而是与复杂的政治权力斗争相匹配。
参考
1.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
2.班固:中华书局1962年版。
3.吕思勉:《秦汉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
4.林建明:《秦汉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
5.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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