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死刑 澳代理外长称谢伦伯格案不适用死刑 外交部回应
1月16日,据微信官方账号“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消息,针对澳大利亚代理外长称舍伦贝格案不适用死刑一事,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16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shellenberger走私的200公斤毒品原计划运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愿意看到这些毒品流入澳大利亚伤害澳大利亚人民吗?
在1月1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问:加拿大总理昨天说,中国“随意”执法。近日,澳大利亚代理外长也表示,死刑不适用于shellenberger案,中国不应该这么快破案。中国是否担心国际社会的反对?
华春莹说,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我们一点都不担心。你刚才提到了澳大利亚。我认为加拿大的盟友可以用十个手指数出这个问题。他们根本不能代表国际社会。我认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是严厉打击和惩治走私、贩毒等严重犯罪。作为加拿大媒体,你应该知道加拿大人民也有同样的看法,要求政府严厉打击。这是珍惜、尊重、保护人民生命的方式。
华春莹指出,至于你所说的澳大利亚官员对中方审理谢案的态度,我感到很奇怪。这和澳大利亚有关系吗?根据中国相关法院公布的信息,shellenberger走私的200多公斤毒品原计划运往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是否愿意看到这些毒品流入澳大利亚伤害澳大利亚人民?你可以要求澳大利亚官员向他的人民表明,他是否希望毒品流向自己的国家。
华春莹强调,我昨天已经明确了中方的立场,加拿大领导人用“随意”二字来形容shellenberger案在中国的审判情况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事实上,加拿大领导人的态度表明了什么是随机的,缺乏最低限度的法治精神。
最后,华春莹补充道,建议你看看大连中院负责人进行的媒体采访。在shellenberger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没有任何程序上的违规行为。在这一审判程序中,大连中院依法保障了辩护律师阅卷的权利。立案、组成合议庭、送达、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均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期限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