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市奇案 清代奇案:炕中发现干尸 揭开一段秘闻 一对荒唐母子 酿出悲剧
道光年间,直隶定兴县一个村子里发生了一件怪事:
一天早上,村民们在拆除一间废弃已久的小屋时,从土炕里挖出了一具尸体。村民们看到后,很快放下锄头去找常宝。常宝看到一起谋杀案,不敢耽搁。他赶到县政府报案。县长梁接到报告后,带着局长和验尸员赶到了现场。
刘彩逃脱了巡逻士兵的审问,进入了奉天城。刘彩进入奉天市,没有朋友,没有生活,突然陷入困境。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位60岁的老人,这位老人把他介绍到城里的一家杂货店当临时工。当刘彩去杂货店时,他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原来这家杂货店是他姐姐刘开的。
当看到他的妹妹刘时,她充满了喜悦,但她的妹妹刘似乎不高兴,闷闷不乐,好像她不受欢迎。晚上吃饭的时候,刘彩问起了她的姐夫韩贵,以及他们的家庭经历。刘说,韩贵在逃离农村的途中去世,他们母子逃到奉天,靠帮人当短工、缝补洗衣服维持生计。
经过三四年的努力工作,这家杂货店倒闭了。这稍微容易一点,但很难维持收支平衡。刘的言外之意很明显,那就是两个人都不好过,都不想离开。
刘彩逃到了这个地方,他身无分文。赞助商的味道不好,但人们忍不住吃。于是他恳求姐姐可怜可怜他,让他帮侄子一起管理杂货店的生意。你可以不发工资,只要你能吃。刘听了哥哥的话后,立刻表示反对。
刘说,杂货店很小,不需要帮助;刘彩应该回老家保留老房子和土地,以免被外人抢占;而且,丰天府有规定,不允许店铺收留外国人,如果发现杂货店就要关门。说完这些话,刘拿出一串铜钱给了,告诉他虽然钱不多,但足够他回老家定居了。
刘曰:“可将钱放在手里,引出府。
刘彩被赶出了家门,他感到胆怯。他没想到他姐姐会这样对待自己。刘彩回到住处后,上街去找老人,请他吃饭。顺便说一句,他倾诉了自己的经历。刘彩说:“他们的母亲和儿子真的什么都不是,他们的母亲是我的妹妹,他们的儿子是我的侄子。姐姐不想离开我,侄子连脸都不露。他给了我一枚挂着的铜钱,送走了!”
当老人听到的遭遇时,他感到不可思议,于是他问,刘真的是你的妹妹吗?那个年轻人真的是你的侄子吗?刘彩指着天空发誓说刘世河的侄子都是他的亲戚。
老人听了,惊讶得闭上了嘴,马上说:“绝对不可能,他们是一对!这条街上谁不知道?他们两个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两个孩子是我妻子接生的。他们怎么会成为母亲和孩子呢?”
当刘彩听着的时候,他的头脑是白色的,他的胸膛好像被塞进了一块石头。他觉得这件事很重要,对姐姐的冷酷无情很不满,于是向衙门报告了这件事。根据清朝的法律,母亲和孩子私自结婚生子是“十恶不赦的罪行”,违者应判处死刑。
奉天太守接到的报告,派人去逮捕刘母子,上庭审问。奉天太守先让刘母子掌管二十板,然后逐一询问刘的左邻右舍。邻居们都承认刘的母亲和儿子是夫妻,有两个儿子。在奉天提督的严厉审问下,我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0多年前,30岁的韩贵靠做短工攒了10两银子,用这10两银子做彩礼嫁给了隔壁村的刘家。当时刘只有15岁,因为贫穷嫁给了韩贵。第二年,刘生下了儿子。自从儿子出生后,韩贵就成了一个酒鬼。喝醉了就打媳妇打儿子。当刘被打时,他不能反抗,但他必须放手。
韩贵的几亩地因为喝酒卖完了,只好到处帮人干活。刘努力帮助人们洗衣服和缝补衣服,一家人艰难度日。十六年后,我儿子长大了,成了一个大男孩。因为韩家只有一套房子,韩贵经常外出打工,有时半个月才回家一次,所以刘母子就住在一个房间里,睡在一起。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两个实际上有了不同,就像一对夫妇。
一天晚上,韩贵在十里外的地主家干活回来了。他喝醉了,一进门就揪着刘的头发。韩贵把刘撞倒,踢了刘的头,把她的头发从炕上拉到门口。刘的头发被剪掉了很多。儿子看着我的眼睛,举起一根大棒,从后面狠狠地打了韩贵的头。一棍子打在韩贵的头上,当场打死了他。
韩贵在屋里被杀。身体该怎么办?如果运出去,邻居会看到,如果不运出去,会惊动其他人。最后,刘让儿子把炕灶挖出来,把韩贵的尸体放进炕灶里,然后用土盖上。韩贵的尸体就这样埋在炕灶里。不可思议的是,刘的母子俩还睡在炕上。
第二天一早,母子俩和逃难的队伍一起去闯关东。母子俩跟着难民来到奉天,在那里帮助人们工作和运送货物。最后,经过三四年的积累,他们赚了一百两银子,开了一家杂货店。刘的母亲和儿子住在一起,自称是一对夫妻,并生了两个儿子。儿子出生时,他们还举行了盛大的一日宴。
刘的母亲和儿子从来没有想到这一切会因为叔叔的到来而被打破。刘以为在老家饿死了,谁知道他不仅活着,还来到奉天找她。这就是为什么刘见到时非常不高兴。刘拿出一枚吊着的铜钱,把送了出去。结果,刘彩不满意,把他们告到了衙门。
另一个不为人知的真相是,根珠不是韩贵的亲生儿子。韩贵之所以无缘无故嗜酒殴打刘某,是怀疑刘某与他人有染,根珠并非亲生儿子。可是韩贵没有证据,只好借酒浇愁,经常打刘泄愤。
这个案件的真相大白了。刘与外人私通,生下一子。他还和儿子有染,生了两个儿子。他还和儿子根珠一起杀死了自己的丈夫韩贵。这种行为简直是禽兽不如,是十恶不赦的罪行。奉天太守依法判处刘母子一年刑罚,也叫千块。按照法律规定,一千块用360刀切,但实际切的刀数是357刀。
为什么少了三把刀?主要是按照清朝的规定,就算是被砍得体无完肤的犯人,也得被天地皇帝砍,所以真正被刀砍的人数是357刀。最后,奉天知府报了案,经刑部复议后,对刘母子作了超期判决。刘和根珠所生的两个儿子也是无辜的生命,所以由寺院抚养,没有受到惩罚。
奇怪的案例回顾:
人之所以为人,在于认识天道伦理,遵守基本规律和规范。法律崩了,人伦崩了,灾难也就不远了。如果一个家庭毁了,这个家庭就不可能和谐繁荣。如果一个人不怕伦理原则,他的心和行为与动物有什么区别?
刘和韩贵长期没有妻子。他们应该在一起很长时间。结果,刘和别人有染。后来,他和儿子发生了动物行为,杀死了养父韩贵。这种禽兽违背伦理道德的行为,被判处凌迟的刑罚,是符合法律和人情原则的。这对荒唐的母子活该被折磨。
此后,清道光案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