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 尤小刚谈电视剧制作通则:中国播的东西当然要和中国社会相符
中国电视制作行业协会会长游晓刚。东方集成电路数据
日前一份《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该通则详细规定了不能在电视剧中出现的具体内容,涉及同性恋、婚外情、未成年人早恋等。该通则由中广联电视制片委员会和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共同制定。记者随后联系到着名导演、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先生,根据《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的内容、性质,以及一些争议焦点进行了采访。电视剧内容制作的一般规则
“像高速公路一样,把道提前划清楚”本站:这个通则是什么时候开始制定的?什么原因?谁参与了制定过程?尤小刚:去年,大概九月份吧,我们和总局开会,提议拟一个结合了现行电视剧审查基本原则的东西,给大家一个创作的参考依据,省得大家制作出来,到了审查的时候,又要去改,给制作方增加负担造成损失,也有利于大家在现行条件下创作出更好的内容。行业协会的资深制作人参与了这个制定过程,这些制作人都是有很深的行业经验的,哪些地方走得通,哪些地方走不通,他们是比较有经验的。为什么要制定这个通则?国家广电总局有很多法律法规,是国家以法律制度和底线形式制定的规范;总则是协会从行业自律和创作规律出发,为大家所关注和遵守而制定的,符合我们实践原则的公序良俗。这是对从业者的一种关怀,也提醒从业者避免创作和制作中的失误造成损失。我们从产业的角度出发,希望把审查标准中涉及的东西,当作以行业的标准来制定,来告诉大家,免得在以后再碰到问题。所以通则和现行的电视剧播放审查标准基本是一致的。当然审查标准会有一些变动,但万变不离其宗,通则就是结合我国国情,把什么合适,什么不太合适,提前告诉大家。像高速公路一样,把道提前划清楚。这个网站:所以《通则》不会成为强制性规范?尤小刚:协会也不是执法机构嘛,通则不具备法律效益,但咱们行业,比如协会的会员,应当自觉要去遵守。你不按这个做,那到时候过不去,那就自己想办法嘛。协会的目的我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也是为了保护大家。那如果你不信就试试呗,做了通不过,就不质疑了。这个很简单,通则就是站在从业者的角度来告诉大家,行得通和行不通的。第一,广电总局能不能让你备案,不能备案,这个创作就白费了;第二,你创作出来了,让不让你播放,不让播,那也白费了。制作者是你自己,协会是从产业角度考虑,有这么个东西给大家,这都是很多年创作经验的总结,免得大家白费力气。本站:网友对《细则》将“同性恋”、“乱伦、性虐待”归为“非正常性关系”表示质疑。你认为有歧视的嫌疑吗?
尤小刚:谈不上。在社会上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谈,反正现在在播出上,这样的内容通不过的。通则针对的是制作业,大家没有必要去延展。难道知道不能播出还非要制作,这就是“不歧视”了?干嘛跟钱过不去?干嘛跟创作过不去?“电视剧在这方面不需要好奇或者煽情。”本站:在通则的很多具体条款中,都有“过度”“具体”“较多”等程度限制,这个“程度”的标准,怎么去拿捏?游小刚:《通则》里没有什么,是现在心血来潮出来的新限制,是多年来的创作规律。这一切都发生了,这不是什么新鲜事,这就像一条交通规则,这条还行,那条不行。那么,当“不能”和“可以”的时候,那么“可以”就可以了。所以,每个人都做了同样的事情。他们不是看了《捉妖记》和《华》吗?这就是现在已经通过的。或者突然之间,我们需要调整和注意,所以每个人都应该注意。反正这是见仁见智的事,要照顾好自己。以“精神占有”为例,我们应该用科学的态度来对待它,而不是迷信和虚幻的态度。比如你在西藏拍轮回,谈轮回,你怎么表现?很简单,尊重藏族同胞的宗教和风俗习惯,不带好奇心地对待,不要随便用其他类型的题材来描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民族误解,影响民族团结。
又比如正常爱情剧情接吻爱抚等描写,怎么去具体制定标准?怎么拍才能通过?关键还是把握分寸,对于正常的爱情行为给予健康美好适度的表现,是可以的,但是刻意追求刺激,恐怕是要避免的。包括限制“未成年人早恋”的表达,未成年人抽烟喝酒打架,这些都是现实生活中可能发生的事情。早恋不违法,但是否气馁?在电视剧的创作中,这种现象和剧情建议被淡化,以免适得其反,对吗?比如“不要对已经确定的历史人物翻案”,这个结论指的是谁的结论?有没有特定的年龄和性格?那么,我想说,我们的电视剧都是在大众媒体上传播的,没有必要去颠倒历史上已经确定的、大众所接受的事件和人物,电视剧也没有必要在这方面去求新或者哗众取宠。那是历史研究者的工作范围。你们电视剧工作者没有这个研究任务,也没有这个研究水平。
电视剧是在大众公共媒体传播的,一定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应该在创作者心中,自己三观要正,自己去把握分寸。本站:网上有一段很红的话,说如果严格遵守一般规则,那么“西游记因轮回而不能见;《红楼梦》看不到是因为近亲结婚爱同性恋早;《三国演义》不能看,因为封建迷信和暴力演历史。”四大名著你都拍不到。你对这个说法有什么看法?尤小刚:《西游记》能不能做,这不做着吗?《大圣归来》是取材于《西游记》吧?大家不是都看吗?《红楼梦》不也公开发行着吗?87版的,09版的,都有啊。而且《红楼梦》人家那会儿那不是早恋,它反映那个封建时代的嘛,人家那会儿都算是适婚年龄了。所以这种说法没意思,拿通则来抬杠,没必要。“就像食品管理一样,给制造商一个行业标准”本站:通则是仅限制中国电视剧的创作,对国外剧进口会有参考价值吗?游小刚:外国剧要广电总局管。允许与否,与生产行业无关。不管怎样,没有批准你不能进去。人们愿意做什么是别人的事。我们的一般规律仅限于在中国拍电视剧应该注意的问题,以便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依据。当然,这个基础可能会不断调整、增加、删除。本站:目前大家在热议,网络剧创作政策在逐渐收紧,“电视台不能播的网上也不能播”,不知消息是否属实?游小刚:如果这是总局的消息,那就是总局的态度。我不能说。但是,我认为没有收紧,只有标准化和非标准化。以前不规范,现在规范了。本站:那这对网络剧创作环境来说,是否会让创作者少了一些做新尝试的空间?游小刚:你现在也可以试试。在许可的范围内,在公序良俗的范围内,你当然可以做实验,不管是在电视台还是在网上。但是有一件事,它提醒了你,比不提醒你好吗?问候就在前方,这样造物主心中就有了准绳。总局把这些意见告诉大家是好事,你就调整呗。如果你不愿意调整,你觉得“我非要这么写”,那就写呗,你怎么写是自由,但让不让你传播,那就有规矩。那大家按规矩办呗。当然规矩也有可能会改变和调整,那就等到调整的时候嘛,这很简单,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本站:关于网民和观众在网络上的高度关注和质疑,你想告诉大家什么?尤小刚:这个通则是给行业的,不是给观众的,它是我们生产中要用到的规程。就像食品管理一样,给制造者一个行业规范,至于消费者吃不吃买不买,那是另一码事儿。大家没必要过激反应,以前到现在都这么执行的啊。你要做电视剧了,你拿着通则看看;你要只是一个观众,那就选你喜欢的看嘛。电视剧是网友制作的吗?我们的一般规律就是生产的一般规律,网友是看群的,对吧?这一通则的制定已经和广电总局充分沟通,防止制片方因为打一些“擦边球”而“碰壁”,网友根本看不到。有什么好质疑的?我们不住在美国或韩国,我们住在中国。中国的媒体播出的东西,当然要和中国现在的体制和社会保持一致。再强调一下,通则不是法律,是行业参考依据,法规里有什么,播出平台可能不允许什么,我们在通则里提醒大家。如果大家以前不够清楚,现在看看通则就比较清楚了,可以自己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