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7 判决书现317处笔误 湖南高院回应:已严肃处理法官
湖南省高院回应“判决多处文书错误”:相关法官已严肃处理
2019年4月12日,有媒体报道,湖南高院“20万亩土地纠纷”一审判决存在317处文书错误,“湖南高院一审判决317处文书错误背后:新证据曝光,最高检受理抗诉申请”。
湖南省高院回应记者称,该案系长沙金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第三人长沙江湾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南龙翔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纠纷
2014年12月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高祥法民一初字第4号民事判决,金霞公司、江湾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发现判决书存在多处文字错误。2015年11月10日,湖南省高院以补正裁定的方式对判决书中的23处错误进行了补正。同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承办案件的法官,并向当事人道歉。
为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湖南省高院在全院开展了警示教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法律文书质量,并定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
湖南省高院表示,将深刻吸取此事教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办案质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