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孔雀 全国不足500只 百鸟之王绿孔雀逼停玉溪最大水电项目
“绿孔雀”被迫叫停加萨江一级水电站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周群峰
发表于《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4月6日第942期
3月2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绿孔雀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中国水电咨询集团新平发展有限公司基于现有环境影响评价,立即停止加萨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不得截水蓄水,不得砍伐水电站淹没区植被。这也是我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与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加萨江一级水电站是目前云南省玉溪市最大的水电工程。2016年3月项目开工,动态总投资约39亿元。但经多家非营利组织和生物学家实地考察,认为淹没区的绿孔雀、陈氏苏铁和大面积原始季风森林将被破坏。
2017年9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院诉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新平公司、昆明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次年8月,案件开庭。
绿孔雀,被誉为“百鸟之王”,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目前我国仅分布在云南省,数量不足500个。陈铁树也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属于极危物种。
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判决结果可以理解为法院为水电站按下了暂停键,项目未来是否复工还有待观察。
水电工程威胁绿孔雀
90后顾伯健,现在上海读博士。这位爱鸟人士先是跑来跑去保护绿孔雀的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2013年,顾伯健在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攻读硕士学位。同年11月,在导师的建议下,他前往玉溪市新平县与楚雄州双柏县交界处的吕雉河谷,调查当地热带季风森林的植被情况。
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到达目的地后,他住在附近村民建造的客栈里。有村民和他聊天时,提到附近有绿孔雀活动,给他看了几根绿孔雀羽毛。村民的话引起了顾伯健的好奇心。“绿孔雀比大熊猫更珍贵。很多学者认为,绿色孔雀在中国濒临灭绝。”他说。
凤凰是神话中的“百鸟之王”,绿孔雀则被称为真正的“百鸟之王”。它也是最大的雉鸡,被IUCN列为全球濒危物种,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
绿孔雀一般长180~230厘米。雄鸟的身体羽毛呈翠绿色,头顶有一簇直立的冠羽,尾部覆盖着身体后方1米多长的羽毛。羽毛末端有闪亮华丽的眼斑,形成华丽的尾屏,非常醒目。雌鸟没有雄鸟艳丽,没有尾屏。它们的羽毛主要是翠绿色的,头上也有一串直立的王冠。
红河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王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绿色孔雀在东南亚等地也有分布,现在正在减少。此前在我国广东、四川等地广泛分布。后来由于栖息地的不断破坏,它只分布在云南。
2017年5月22日,原云南省环保厅等部门发布《云南省生物物种红色名录》,将绿孔雀列为极危物种。
2018年5月27日,新华社一篇题为《科学家发现中国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家族》的报道称,历史上,我国的湖南、湖北两省,云南、西藏都有绿孔雀,上世纪90年代只分布在云南,估计种群数量在800-1100只。
报道援引昆明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系副教授孔德君的话说:“我们通过调查记录到了183~240只绿孔雀。考虑到可能存在绿孔雀未开发面积等因素,估计我国绿孔雀种群数量不足500只。同时,绿孔雀的数量从每组8-20只减少到每组3-5只。”报告指出,研究发现,绿孔雀面临的威胁主要包括栖息地改变、偷猎、中毒和修建水电站。
2013年顾伯健的调查用了20天左右,却没有看到绿孔雀。与此同时,他还得知了一个坏消息——该地区下游的红河干流突然翻江倒海,一座一级水电站即将建成。水电站开始蓄水后,这片绿孔雀栖息地将与周围广阔的原始季风森林一起成为淹没区。
加萨江一级水电站的总库容相当于重建一个滇池。水库淹没和建设征地影响涉及玉溪市新平县和楚雄州双柏县8个乡镇。计划2017年11月中旬断流,2020年8月建成首台机组发电,2020年底建成全部机组发电。
2016年3月29日,引水隧洞工程开工仪式在玉溪市新平县水塘镇举行,标志着工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山谷地区是绿孔雀生存和繁殖的重要区域。每年的三四月份,绿孔雀都在求偶交配,此时绿孔雀也很活跃。2017年3月,顾伯健再次来到山谷地区,第一次听到绿孔雀的嘹亮歌声。顾伯健用文字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傍晚,在红河上游的山谷里,夕阳西下,野绿孔雀从山谷里飞来。这些阵阵歌声伴随着昆虫的窸窣声回荡在空的山谷中,真是令人兴奋...
为了保护绿孔雀的家园,顾伯健找到了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野生中国”创始人Xi志农。同年3月15日,Xi志农和一些朋友赶到新平。他们看到水电站正在紧张建设中。他在水电站淹没区拍下了七八只绿孔雀,同事们也在河边拍下了绿孔雀喝水的画面。
同一天,《野生中国》发表了一篇题为《谁在“猎杀”绿孔雀?中国最后一个完整的绿孔雀栖息地即将消失,引起了网友和媒体的关注。
2018年4月的一天,在附近林区开车时,顾伯健第一次亲眼看到一只绿孔雀。“我花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然后就跑了。”王健等人走访当地时,还看到了绿孔雀及其脚印、掉落的羽毛、新鲜的粪便等痕迹。
张伯驹说,水电站建成后形成的淹没区就是这个区域。
2018年6月29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将绿孔雀等26种珍稀物种的栖息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加萨江一级水电站工程大部分区域被纳入。
“绿孔雀”状告水电站
非营利组织与地方政府和水电站建设者之间的交流也在进行。
2017年3月29日,野生中国、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联合向前环境保护部、原国家林业局发出“紧急建议函”,建议立即停止嘉沙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重新评估项目对当地生态的影响,特别是对绿孔雀等重要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的影响。
同年5月和8月,应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邀请,上述三家非营利组织代表与北京当地政府和水电建设单位代表进行座谈,就绿孔雀栖息地和水电建设交换意见。
座谈会上,当地政府和建设单位均表示将重视研究水电站对绿孔雀栖息地的影响,但并未表示项目将停止工作。之后,自然之友决定走环境公益诉讼程序,为绿孔雀讨回公道。
2017年7月12日,自然之友以原告身份向云南省魏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被告为新平公司和项目环评单位昆明设计院。诉讼的主要主张是,两家公司共同消除水电站建设对绿孔雀的威胁,立即停止水电站建设,不拦截蓄水,不砍伐水电站淹没区植被。
2017年7月21日,原环境保护部下发《致新平公司关于指示开展云南省红河干流夹沙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函》,指示新平公司对项目建设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保护部备案。在后评价工作完成之前,不允许蓄水发电。
环境影响后评价是指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并稳定运行一定时间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以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建设项目的实际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的方法和系统。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17年8月,新平公司主动叫停了加萨江一级水电站项目建设。
新平公司解释称,收到原环保部来信后,意识到与绿孔雀栖息地及保护措施相关的研究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工作,很难在一两年内研究出成果。同时,考虑到水电站能否继续建设尚不得而知,实际上并未按函要求进行相关环境影响后评价。
2017年8月,楚雄中院正式立案受理。自然之友法律政策倡导部项目负责人、原告代理人何伊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本案在取证过程中分为两类,一类是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项目行政审批材料,另一类是现场取证。“前者相对平稳,后者难度更大。”
何伊妮说,加萨江一级水电站淹没区约80%是无人区,周边很多地方人迹罕至。在楚雄中院受理案件的当月,他们选择沿着红河探险漂流,进入山谷腹地的无人区。最后,在漂流专业人员的帮助下,由“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和一些生物专家、摄影师组成的30多人的科研团队,漂流到了淹没区。“在无人区,我经常呆上几天,晚上住在山里。”
在实地考察中,科研团队在沙滩上发现了许多绿孔雀的脚印和羽毛,并拍了下来。张伯驹说,他们用固定的红外相机和长焦相机记录了洪灾区绿孔雀的活动。在摄影师的镜头下,绿孔雀散步、觅食、喝水,或者在河滩上“洗沙澡”。
后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理。2017年9月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2018年8月28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时,水电站已经关闭。
同一天,Xi志农和王健作为自然之友申请的证人出庭作证。在法庭上,他们讲述了自己在水电站淹没区亲眼看到绿孔雀的经历,并出示了相关影像资料作为物证。他们还向法院表示,水电站的建设将淹没绿孔雀种群的栖息地,这将给这种濒危动物带来灾难。
2003年4月9日,楚雄州政府批准建立恐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0391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绿孔雀、黑颈雉及其原生栖息地。被告称,绿孔雀的栖息地主要在恐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淹没区不是绿孔雀的栖息地。
但根据自然之友获得的恐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报告显示,保护区建成后面积已调整3次,减少面积占7.8%。根据自然之友的说法,刻意调整保护区面积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建设嘉沙江一级电站,而要减少的面积正好是水电站淹没区的面积。
环评报告受到质疑
庭审中,自然之友认为,昆明设计部被告新平公司的股东之一,同时也是嘉沙江一级水电站的总承包商,对嘉沙江一级水电站本身的建设有很大的兴趣。作为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单位,很难独立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据《中国新闻周刊》查天眼查信息,新平公司股东信息为中国水电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昆明设计院,分别持股80%和20%,认购金额分别为5520万元和1380万元。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出,被告方新平公司辩称,夹砂江一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昆明设计院具有承担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不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性规定。而且昆明设计院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先,后承担项目总承包任务,不存在影响评价公正性的情况。
《加萨江一级水电站环评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8月19日通过原环境保护部审查。
何伊妮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行法律不禁止与项目业主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然而,对于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对于防止生态破坏尤为重要。
“对于环境污染项目,如果环境评价不客观,生产中出现污染问题,行政机关可以通过监督处罚,控制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何伊妮说,“但对于生态保护项目,如果环评中对动植物分布和生态影响的评估不科学、不客观,一旦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就会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这往往是不可逆的。”
判决书显示,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论也涉及到陈的铁树,并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陈苏铁是一种古老的孑遗植物,至今已有2亿多年的繁殖历史。它含有丰富的遗传信息,是研究地理和气候变化的珍贵资料。苏铁于1999年8月4日被列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原告的专家证人、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博士刘健在庭审中表示,在对水电工程淹没区吕雉河进行调查时,发现吕雉河分布着数千株陈苏铁,被告的水电工程将对淹没区苏铁种群造成毁灭性影响。
被告辩称,在项目环评工作中,水库蓄水后,淹没线下分布的6种野生植物元江苏铁将被淹没,未发现大量苏铁。如果在清理工作中发现珍贵物种,将及时采取措施。
被告新平公司辩称,其环评报告已于2013年完成,并于2014年获得批准。当时陈氏苏铁还没有被确认列入《世界苏铁名录》,也没有正式命名。因此,由于缺乏基础研究的理论支撑,2015年正式命名的陈铁树在开展环评时无法定性鉴定。
贺说,陈的苏铁有明显的外观,与其他属没有太大区别。因此,即使在2014年编制环评报告时,也没有对陈氏苏铁进行命名,而是在1999年9月9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将苏铁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此,环评单位在进行实地调查时,应根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评价其分布和生态影响。
自然之友总干事张伯驹认为,苏铁的任何野生物种都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都应该纳入环评;苏铁类植物容易区分,即使是学过植物分类学的大学生也能认出来,尤其是环评方面的相关专家。
原告称,这里除了绿孔雀、陈氏苏铁外,还有香椿、兰花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以及黑颈雉、褐渔鸮、绿喉蜂虎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原始热带季风森林植被和沟谷热带雨林碎片保存于此。但环评报告没有对季雨林进行全面调查和客观评估,也没有提及对热带雨林的影响。
暂停按钮会重启吗?
一审判决显示,被告新平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并采取改善措施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被告新平公司向原告自然之友支付了合理的诉讼费用8万元。
张伯驹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判决结果可以理解为法院只为水电站按下了暂停键,项目未来是否复工还有待观察。“我们的核心目标是永久停止项目,否则会对绿孔雀、陈苏铁等珍稀物种及其栖息地造成隐患。现在,距离这个目标还有一段距离。”
3月25日,自然之友、山水自然保护中心、野生中国、阿拉善SEE基金会四家环保组织联合向生态环境部发出建议函。
建议生态环境部依法取消《关于云南省红河干流加萨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关于指示开展云南省红河干流加萨江一级水电站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的函》,使加萨江一级水电站永久停工,保护全国最大、最完整的绿孔雀栖息地。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表示,从理论上讲,如果相关部门对后续行动给予批复,就意味着水电站可以继续开工建设。“但我认为,疫情发生后,全民的环保意识已经达到了空的前置状态,这绝对应该得到包括行政部门在内的立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我更愿意认为环保部门会认真听取专家的建议,认真做出相关决定。所以在未来,我觉得即使开始工作,时间也会很长,开始工作的可能性应该很低。"
此前,有不少报道称,虽然加萨江一级水电站已经关停,但该项目已投入10多亿元。截至目前,工程是未完工、拆除还是复工,施工方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一审判决出来后,新平公司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媒体,他们已经向总部汇报了判决情况,是否上诉或对环境影响进行后评价,由集团总部决定。
关于一审判决,李春光表示,从程序法的角度来看,这只是一个无效判决。如果诉讼任何一方提出上诉,将进入二审程序。“即使二审维持原判,从判决内容来看,其实这个项目只按了暂停键,需要等待后续处理后才能决定项目是暂停还是结束。”
3月26日,新平公司、昆明设计院诉讼代理人刘双军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现在还在上诉期,有些意见不方便。目前还没有决定是否上诉。”
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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