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国家全面禁止弹弓 水路运输旅客禁止和限制携带托运什么 官方公告来了
5月28日,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发布国内水路旅客禁用物品和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公告》主要包括《国内水路旅客禁止携带托运物品目录》和《国内水路旅客限制携带托运物品目录》两部分。《国内水路旅客禁止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设备、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七大类。《国内水路旅客限制运输托运物品目录》包括允许携带的物品和禁止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五类。
公告明确,国内水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从事旅客运输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示《国内水路旅客禁用物品和寄递物品目录》和《国内水路旅客限制物品和寄递物品目录》,并履行告知义务。乘客应配合安全检查。
《公告》规定,《国内水路运输限制运输和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允许托运或者附条件托运的物品,可以作为行李托运或者由旅客自行处理,有条件的也可以临时处理。旅客违反规定携带、托运危险物品、违禁品或者管制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公告》指出,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枪支、子弹或者管制器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禁止国内水路旅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
1.枪和子弹
1)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或公务用枪,以及各种配套子弹;
2)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支及各种配套子弹;
3)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射钉枪、消防枪等枪支;
4)上述物品的样品和仿制品。
2.炸药
1)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雾弹、信号弹、催泪弹、手榴弹、手榴弹等弹药;
2)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起爆器等爆破器材;
3)鞭炮、双环、喷花、吐珠、组合烟花、玩具烟花、烟花弹等烟花爆竹;
4)烟花爆竹、黑火药制品,如落枪、拔枪、砸枪、政令纸等;
5)上述物品的样品和仿制品。
3.控制设备
1)匕首、三棱刀、带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等类似单刃、双刃刀具;
2)警棍、警用电击、军用或警用匕首、手铐、拇指铐、脚踝、催泪弹等军警装备。;
3)弓、弩等器械;
4)上述物品的样品和仿制品。
4.易燃易爆物品、氧化性和有机过氧化物
1)压缩和液化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水煤气和硫化氢;
2)体积百分比大于75%的汽油、煤油、柴油、苯、丙酮、甲醇、酒精或酒精饮料、乙醚、油漆、稀释剂、松香油、石脑油、樟脑油及含有易燃溶剂的产品等易燃液体;
3)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椰棕丝、木炭等易燃固体;
4)黄磷、白磷、硝化纤维、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
5)潮湿时金属钾、钠、锂、电石、镁铝粉等易燃物品;
6)氧化剂,如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乙酸和过氧化氢,以及有机过氧化物。
5.剧毒、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和危险性物品
1)氰化物、砷、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毒鼠强等剧毒农药;
2)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汞等腐蚀性物品;
3)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4)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分枝杆菌、HIV等传染病病原体。
六危害公众健康或者船舶营运安全的物品
1)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
2)有异味和其他异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的物品,以及性质无法确定但可能具有危险性、妨碍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卫生的物品。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禁止携带或者运输的其他物品。
附件2: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运输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
1.可以带条件运输的物品可以超额托运
1)指甲油和抛光剂不超过50毫升;
2)冷烫精华液、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不超过200毫升;
3)安全火柴小盒不超过10个,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2.禁止携带但可以检查的物品
1)利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切纸刀等日用刀具;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工具;刀、矛、剑、戟等表演用刀;
2)钝器:球杆、球棒、台球棒、曲棍球棒等。;
3)工具和农具:钻、凿、锥、锯、斧、焊枪、锤、冰镐、杆、耙等。
4)其他:飞镖、弹弓、箭、电击、狼牙棒气、催泪弹、胡椒喷雾、体积百分比小于24%的酒精或酒精饮料等。
3.禁止携带但可以有条件检查的物品
对于体积百分比大于或等于24%但不超过75%的酒精或酒精饮料,每位乘客的托运数量不得超过5L。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运输的物品。
5.因客船技术状况不适宜运载或托运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