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人才 山西发布12条人才新政:“安其身实其腹稳其心”
中新网太原6月3日电山西整合梳理原有人才政策后,逐一打破了在吸引人才、培养人才方面遇到的桎梏和弊病,努力弥补不足。6月3日,山西发布12项新的人才政策,吸引、培养和留住高层次人才。
山西省委人才办主任丁表示,近年来,山西“党管人才”不断加强,人才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才投入大幅增加。同时,山西坚持“二等财政、一流人才投入”政策,省级人才资金年度预算由2017年前的1.3亿元增加到现在的7.1亿元。
数据显示,山西近年来引进高层次人才取得初步成效,新增高层次人才52人,包括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全国优秀青年、长江学者等。但山西的人才政策文件存在很多难以落实的问题,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积极性不高,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不健全。
丁表示,为打通“落实人才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山西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政策设计,推出了“山西人才12项新政策”。人才和高精度人才短缺是山西面临的现状。在国内省市争夺人才的背景下,山西全职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高、难度大。近年来,山西柔性引进了一些人才,但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效果不佳。
“针对上述问题,山西通过项目引进急需人才。围绕科技和产业需求,每年编制急需人才目录。山西采用‘项目+人才’模式,计划精准引进急需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科技风险投资家、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卢建明表示,在此期间,山西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主要针对高校反映强烈的团队引进中的分类认定、岗位设置、职称、科研项目、资金支持、薪酬待遇等问题,采取“一案一议”“一人一策”等措施加以解决。
卢建明表示,针对引进人才管理过于细化的问题,山西扩大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据报道,山西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机构可以自主制定年度招聘计划,自主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招聘,组织人社部门不再统一发布招聘计划,不再提前备案。
此外,上述机构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的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以及考核的形式和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人员增减只需在每年6月和12月向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即可。
鉴于各地各单位反映的人才政策门槛较高,地方高校优秀毕业生难以留住,山西明确不再将大学排名作为人才招引的限制性条件,也不搞学历“一刀切”,允许省内本科院校根据需要招收本校优秀毕业生。
在激发企业吸引人才的动力方面,山西允许国有企业自主引进和招聘人才,自主制定激励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企业当年的考核利润。
据卢建明介绍,山西要求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薪酬制度,提高科技R&D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薪酬水平,明确提出科研人员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企业管理者,同时赋予科研人员对人的财产更大的自主控制权,可以给予他们股权、期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
在支持企业吸引人才方面,山西明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的R&D中心等新R&D机构,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纳入事业单位;入选全日制或弹性引进省级以上人才的企业、通过中介机构入选引进省级以上人才的企业、在省外设立R&D机构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同时明确,省外R&D机构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与在陕人才同等待遇,可申请省级人才计划或科研项目。
此外,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带来的配偶子女就业、就学、生活居住等实际问题,山西整合人社部门、科技厅、科协等部门所属机构承担的人才服务相关职能,设立人才服务专业机构,设置人才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对一”服务。
近年来,山西采取“二流金融落实一流人才投入政策”。同时,山西省财政厅克服资金困难,将人才经费从2017年前的1.3亿元逐步增加到目前的7.1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魏志骅介绍,截至目前,山西省累计下达人才专项资金4.11亿元,支持山西高校引进一批以2名院士、6名长江学者为代表的高技能紧缺人才,支持引进1859名优秀博士毕业生到山西高校和部分科研院所工作。
魏志骅表示,山西新人才政策“十二条”提出,大力支持企业吸引人才、集聚人才。目的是在支持高校的同时,进一步激发企业吸引人才、聚集人才的活力,形成高校与企业人才的双翼齐飞。
据介绍,山西新人才政策“12条”提出了6项人才激励奖励政策,包括大幅提高匹配比例、大幅提高奖励名额、增加奖励对象、引进和省级人才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