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制报 《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江苏经济报》头版报道泰州兴化法院破产审判工作
江苏经济报头版
《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近日,《江苏法制报》《江苏经济报》头版聚焦泰州兴化法院,报道兴化法院全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律保障。
兴化法院破产审判“突围破局”破产财产变现难,债权催收难,衍生诉讼数量多,审理周期长。面对困难,兴化市法院聚焦“堵点”,找准“痛点”,直击“难点”,以“突围破局”的决心全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为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了优质法律保障。今年1-9月份,兴化法院已推动29家“僵尸企业”有序退出,累计化解债务4.19亿元,清偿职工债权711.2万元,盘活不动产资源10.9万平方米,实现各项税费债权391.7万元,破产案件收结案数均位于泰州市基层法院前列。兴化法院党委书记、院长张伟带头召开破产案件推进会
“在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法院应该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大局中去谋划,立足当地经济实际,以‘当清则清、当救则救’的执法决断,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扫清阻碍、保驾护航。”兴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表示。一个有益的探索,一个生动的案例,就是优化的营商环境。兴化法院不断贡献司法智慧,营造更加公平、公开、良性、透明的营商环境。知耻后勇迈出新步伐很难想象,在2019年泰州法院系统年终考评中,兴化法院破产结案数、超长期案件数等多项指标排名垫底,有的甚至在全市排名垫底。那么,是什么让兴化法院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大的进步呢?“惭愧勇敢,软弱坚强!”张伟的话一针见血。想要改变,就要弄清楚破产案件审理久拖不决的症结在哪里!于是,由张伟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组成的调研小组开始对以往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负债金额高,阻力大,范围广。这些新特点使破产审判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责任更加艰巨。同时,基层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权不足的现实困境,也使得僵尸企业有机会长期占据公共资源。我们必须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我们必须收紧法官心中的“弦”,并施加足够的压力,以提高积极性。”经过多次讨论,党组决定从两个方面“加压”。一方面,出台《破产案件工作流程要点》,对破产案件的立案审查、裁定制作、管理人选任等程序进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同时倒排工期,明确每一阶段工作任务;另一方面,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对在办破产案件逐一评查,对超长期案件逐一制定进度计划,严格监督办理进度,将其和绩效考核挂钩,给足办案人员“压力”。破产审判工作负责人、党组成员华走访了存在安全隐患的破产公司
破产公司设备管理现场检查
专业规范迸发新动能“专业化、专业化的审判队伍是破产审判工作的基本保障。基层法院的破产案件普遍没有形成专门的管理机制,极大地影响了审判的进度。”兴化法院党组成员、破产审判工作负责人华说。意识到这个问题,兴化法院致力于整合现有资源,建立专业的审判团队。4月份,由张伟牵头,3名资深法官、5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组成的“破产审理专班”正式成立。专班成员加班加点,加大对旧存案件的清理力度,加快“执转破”案件移送登记审查进程。稳固的人员架构让审判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作为一家破产企业的管理者,我应对的是兴化法院的破产审判班,稳定的团队让沟通更加顺畅。站在律师的角度,真的能感受到兴化法院在“专业化”方面所做的努力。不仅如此,兴化法院还突出了对‘管理者’的管理和培养的‘特殊’。”江苏田零律师事务所主任、破产案件管理人赵彩倩表示,兴化法院规范了管理人会议,既明确了管理人的职责和流程,又增加了管理人之间的默契,提高了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对于债权人来说,首要关注的就是‘钱’的问题。但无财产、无人员、无场所的‘空壳子’企业根本无产可破,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不仅钱都打水漂了,也让我们对商业环境失去了信心!”一位债权人说。的确,对于一个破产企业来说,不仅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破产产生的一系列费用也无法支付,甚至很多员工的工资也无法解决,这将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没有钱?那就想办法申请设立破产专项基金,用‘专款’去管‘专事’!”花兴柏的话饱含迎难而上的魄力。兴化法院的请求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并于7月份开立了破产专项资金账户。破产专项资金是通过提取管理人报酬和政府财政拨款积累起来的,最终解决了“钱”的问题。疫情期间,兴化法院首次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
多方联动凝聚新合力“执法破”机制建设是一场打破部门壁垒的“革命”。兴化法院在内部构建了连接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的“绿色通道”,精准识别未执行案件,并迅速移送破产部门审查备案,进一步推动了“僵尸企业”的清理,解放了大量被长期占用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释放了生产价值。破产工作进行得如此顺利,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府院联动’是取得好成绩不可或缺的助力,兴化市国营兽药厂一案就是最好的例子。”花兴柏说。兴化市国家兽药厂的案例非常特殊,难度很大。这家工厂早在2009年就宣布破产。但由于拖欠员工的工资和社保迟迟未能还清,很多员工无法自行安置,别无选择,只能寻求资金。为了获得赔偿,他们采取了占领工厂的方式。这给实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为积极稳妥地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该市出台《企业破产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府院联动”机制建立以后,这起积案迅速被提上日程。经多部门协商,最终决定由市财政局垫付职工社保和部分工资,安抚职工情绪,协助他们逐步撤出厂房。厂房拆迁后,抽取部分补偿款用以支付财政局的垫付资金并结清职工工资。8月最后一周,案件顺利结案。通过“府院联动”解决破产过程中的资金问题,既保护了职工权益,又盘活了土地资源。组织债权人会议
本文刊载于2020年10月12日《江苏法制报》第A01版作者:顾原标题:《【影响力】《江苏法制报》头版头条、《江苏经济报》头版报道泰州兴化法院破产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