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最后判刑死了吗?马加爵事件介绍
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已经过去多年了,然而你知道最后马加爵死了吗?被判了什么刑?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马加爵最后判刑死了吗?马加爵事件介绍
马加爵事件已经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线,但是提起马加爵,当年的惨案还是会浮上心头,你知道马加爵最后被判了什么刑吗?马加爵最后死了吗?
马加爵事件简介:
2004年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个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报后,在云南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柜子内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尸体。
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云南大学凶杀案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2月26日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令,并悬赏5万元捉拿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马加爵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人。
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在逃杀人犯罪嫌疑人马加爵。公安机关悬赏2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通缉。
3月6日马加爵父亲接受记者采访时,写下一封家书,劝儿自首。他在信中说:“你平时都说长大了要报答父母恩,现在从你失踪后,我们每天都放声大哭,你母亲已经病得很重了,她是多么想看见你啊!……儿子,你从小就是一个的好孩子,我们相信,你不会让我们永远去承受这种痛苦的。”
3月15日晚7时30分左右马加爵在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落网。
4月22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并于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马加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令马加爵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文杨、唐先和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渭清、黄燮梅人民币两万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绍权、马存英人民币两万元。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马加爵没有提出上诉,昆明中院即依法报送云南省高级法院核准对马加爵的死刑判决。
2004年6月17上午9时,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加爵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宣判结束,马加爵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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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爵为什么被判死刑?个人资料介绍
个人简介:
马加爵,男,1981年5月4日出生,汉族,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
96年至1997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年至2000年读高中,成绩优异,曾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物理竞赛二等奖,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年2月13日晚杀一人,2月14日晚杀一人,2月15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
云南省高级法院经复核认为,马加爵(后面简称马)无视国家法律,因不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因琐事与同学积怨,即产生报复杀人的恶念,并经周密策划和准备,先后将4名同学残忍杀害,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杀人犯意坚决,作案手段残忍;杀人后藏匿被害人尸体并畏罪潜逃,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马的辩护人关于马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的辩护意见虽然符合事实,但马罪行极其严重,对其不予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死刑。
直到2007年,马家人依旧没有走出阴影,马加爵的骨灰也无人认领,他的父亲说:“骨灰我们不要了,就当我们没有这个儿子,让一切都过去吧!”家里再没有谁敢提骨灰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