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教育局 东光2020年中小学招生 今天开始报名……
东光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乡镇中心学校、中学、县中小学、民办学校:
为顺利完成2020年招生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加强辍学控制,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两保三保”突出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建立健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台账,落实联控联保机制和动态监测机制,完善录取通知书制度。所有中小学都要建立控辍台账,对已建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建立专门台账,确保已建卡的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不辍学。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有效化解和淘汰大班额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消除大班额专项方案的通知》要求,将严格按方案控制班级容量,不新增56人以上班级。根据中小学规模、办学条件和教师数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学校不允许随意突破计划。因客观因素需要适当增加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增量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的权利,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贫困户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进一步改善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对他们进行设卡和照顾。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的原则,以融合发展为导向,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上门服务,做好教育安置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按照“相对紧密、统筹安排”的招生原则,做好流动儿童的教育安置工作,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
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务英雄、残疾民警子女、“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子女、随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搬迁职工子女、支援湖北、在我县新冠肺炎治疗检疫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子女等特殊照顾对象的教育优惠政策,细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理程序,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招生目标
小学:6岁以上的学龄儿童。
初中:2020年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城市小学
1 .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
房产在雨城街以南、京沪铁路以东、东兴路以西城区的适龄儿童;房产位于育才街以南、东兴路以东、东升路以西的适龄儿童。
房产位于程健街以南、京沪铁路以东、104国道以西城区的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实验小学或铁西小学。
户籍一致且实际居住在东光镇夏庄、庄媛、蔡王、杨双楼、葛辛庄、马劳、南侯村的适龄儿童。
2.第二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房产位于程健街以北、京沪铁路以东、东兴路以西城区的适龄儿童。
房产在程健街以北、京沪铁路以东、104国道以西的城区适龄儿童,可自由选择第二实验小学或铁西小学。
3.第三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房产位于育才街以北、东兴路以东、宣惠河以西城区的适龄儿童;房产在百合怡景园小区的学龄儿童。
户籍在东光镇王翘、王龙五村的适龄儿童。
4.金夫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流动儿童。
5.铁西小学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房产位于京沪铁路以西东光镇小泉村的适龄儿童和流动儿童。
6.租房的农民工子女按入学名额安排在金夫小学、铁西小学、曲庄小学。
城市中学
1 .第二中学招生范围和条件:
直接去二中的实验小学毕业生。
房产位于吴倩路以南东光镇的东光镇毕业生。
房产位于吴倩路以南,在王镇找户籍,找王镇附属小学,选择二中毕业生。
2.三中招生范围及条件:
直接上三中的三中实验小学毕业生。
房产位于吴倩路以北东光镇的东光镇毕业生。
房产位于吴倩路以北,在王镇找户籍,找王镇附属小学,选择三中毕业生。
3.城市中学不招收寄宿生。
乡镇中小学
1.各乡镇小学的招生范围由乡镇中心校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不考试”的原则划分。
2.每个乡镇的初中招收本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和其他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他们回到原来的地方上初中。
3.寻找王镇地区小学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做如下划分:户籍是寻找王振大曹、小草、孙渔三个村的小学毕业生,由龙王里中学招收;户籍为王振大翠、复兴、王珏、郭庄、孟庄、小庄、东斗、西斗、中斗村小学毕业生,由桥中中学负责招录;户籍在王振板庄、刘庄、张欣、马鑫、侯马、小豪、大豪东、大豪中、大豪西村的小学毕业生,可自由选择玉桥中学或滚中学。上述寻找汪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以选择相应的城市中学。
严格遵守招生范围。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批准在范围外招生。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学校界定自己的招生范围,一般不超出本市范围。
四、注册所需材料
城市小学
1 .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学龄儿童户籍;
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
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疫苗接种卡。
2.铁西小学、金夫小学需提供报名材料:
学龄儿童户籍;
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以及所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
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疫苗接种卡。
城市初中
1.二中、三中流动儿童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学龄儿童户籍;
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
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自有物业提供的材料说明
无房产证的父母或自有房产应区分以下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房地产许可证在银行抵押的:管理人与抵押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房地产许可证复印件、管理人联系电话、抵押单位印章、抵押贷款协议或其他能证明房地产许可证已在银行抵押的文件;
已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或搬迁合同,住建部门的购房发票。
自有基本建设房屋:入户证明。
单位集资建房:单位产权证、购房票据。
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由住建部门提供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
动词 注册时间和方式
注册时间表
全县中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12日至8月13日。报名项目由各招生学校和中心学校统一安排。
城市小学注册办法:
1.城镇户籍户:城镇户籍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报名县级小学,按照“房户一致”的原则,学生家长持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父母房屋所有权证等登记材料到抄书学校报名。
2.县内非城镇户籍拥有的家庭:非城镇户籍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城镇自有房产,实际居住在县直小学的,学生家长持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父母房屋所有权证等登记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登记。
3.县城户籍在市区租房:在市区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的子女如果在市区登记上城镇小学,学生家长需持户口本、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合法就业合同、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所租房屋的房产证、房屋租赁协议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心学校登记,选择三所学校中的一所就读。由教育局根据铁西、金夫小学、曲庄小学的名额安排。
4.外地户籍适龄儿童:外地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城镇小学的,学生家长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经核实确认无误后统筹安排入学。
市区初中报名办法:
1.城镇自有房产乡镇小学毕业生:申请城镇中学,持户口本、父母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相关登记材料到当地中学登记,经批准后在城镇中学统筹安排。
2.城镇租房乡镇小学毕业生:报考城镇中学的,需提交相关材料,经当地中学审核、核实、入户调查,确认无误后,安排到三中就读。
3.县外就读小学毕业生:报考城市中学,持相关报名材料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经核实确认后,统筹安排入学,租房在三中就读。
农村中小学注册办法
农村中小学招生按照各自招生范围招收本地区适龄儿童,确保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户籍在县内但在县外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乡镇初中就读的,由学生或其家长持相关登记材料和小学登记表到相应中学进行登记。
六、市区县小学录取办法
市区县级小学分批招生:
第一批招生是否与户籍和住房许可范围内招生一致;
第二批入园人员在具有城镇户籍的城镇地区拥有自有房产;
东光非城镇户籍城市第三批自有房产;
第四批城镇户籍在县外的自有房地产。
学校按顺序录取。如果还有空剩余学位,则分批补齐,同批次的按入住顺序入场。如果学位满了,会转到附近其他学校。
七.相关规定和要求
学校招生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人员在宣传、考试、报名、考察、宣传等各个环节的职责。
学校要按照规定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招生流程,逐一核对户口本、房产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确保其准确无误。购买的房产是否居住,是否实际出租,父母是否在企业工作的真实性,要调查到户和企业。果断排除入户调查,将调查结果亲自告知家长,并留下相关证明材料,家长签字备查。
县政府牵头协调教育、公安、住建、国土、工商、税务、电力、水务等部门。组织招生考试专班,查验房产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其子女入学资格将被取消,违法违纪者将被追究责任。
学校招生考试班和领导小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信息共享、共同负责的原则。
对于自有产权的认定,规划用途应为住宅,并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已实际居住但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民间合同和协议不能作为不动产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学龄儿童应该和他们的父母在同一个家庭。适龄儿童户籍挂靠,房屋所有权人不是法定监护人的,不能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
适龄儿童长期与父母、祖父母同户居住且父母为独生子女的,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房产证、父母无房证明。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均衡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置重点班和快慢班。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所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充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加强学籍监管,禁止民办学校违规招收“借读生”,存在人户分离和空挂学籍等问题;违规跨地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到其他地区的学生,不允许办理转学手续。
严格控制转移。
已达到国家、省标准班上限的学校或班级不再接受转学生。空以上学位的学校,其证书齐全,符合转学要求的,经学校注册审核并报教育局批准后,办理相应手续。
建立招生预警系统。通过预测分析适龄人口变化趋势,及时向社会发布学位供给不足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有效增加学位供给。招生期间,对大班额学校给予预警提示,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
疫情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组织招生工作。严禁聚集人群,注意一米距离,室内佩戴医用口罩,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保持环境整洁,按时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招生咨询电话:7798219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