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两会 【e学习】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时间来了!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日表决通过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是:
审查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关于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主席第四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决定》,建议明年3月4日在京召开CPPCC十三届四次会议。会议还决定,明年3月1日至2日在CPPCC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为CPPCC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