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改 温州发布“金改新十二条” 启动新一轮金融改革
3月26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在温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即“温州金融改革12条新条”,标志着温州金融改革开始与“地方氛围”对接,向更新领域、更深层次拓展。“温州的金融改革就像中医,养精蓄锐,治根治本。与西医不同,它立即生效。中医其实是调理身体的。随着改革的深入,这种效应会显现出来,并且会慢慢恢复。”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振宇表示,随着温州“金改十二条”的颁布实施,温州的金融困难将越来越小。
据悉,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12项任务中,除涉及资本项目开放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外,其余11项任务均得到较好落实。
“出台温州“金改新改十二条”,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的变化,结合温州实际,学习吸收其他地区金融改革的做法和经验”。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为金融综合改革创新和防范区域金融风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记者注意到,在“金改十二条”中,首次提出将设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意味着温州河将在当地处置不良资产。此外,《十二意见》还提出了包括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支持第三方在线支付、“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健康发展等意见。
温州的“金改新十二条”如下:
一是壮大地方法人金融组织。鼓励民营银行创新发展。加快民营资本发起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筹建。积极引进和发展信托、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公司等专业机构。
二是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信用抵押制度,完善贷款担保风险分担机制,推进银行联合授信制度。尽量先开大额存单。
三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构建小额信贷、抵押担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贷款三位一体的农村信贷产品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
四是深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建立政府、保险公司、银行共同参与的面向中小企业的市场化贷款保证保险机制。启动巨灾保险试点。大力推进责任保险发展。
五是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支持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专项子基金,重点支持处于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六,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中小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创新市政建设项目融资方式,利用PPP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研究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以人民币方式募集境外人民币资金,发起设立公开发行或私募证券基金。
第七,探索建立政府信用提升长效机制。完善政府借贷资金管理,创新财政资金竞争性存储机制。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互助增信机制。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积极推动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在温州设立参股子基金。培育和发展天使投资。
第八,扩大外向型金融服务交流。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温州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温州法人金融机构。探索人民币债券境外发行。
九是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建立区域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当地处置不良资产。完善小额贷款核销处置机制。完善企业帮助解决困难的协商机制,建立健全不良资产风险防范和处置制度。发挥“一府两院”联合制度作用,推动建立政银企法联动机制,创新金融债权差别化处置工作机制和方式。优化实施民间融资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逃废债行为。
第十,创新司法实践,确保金融稳定。推进金融债权案件繁简分流审理模式改革。加快刑事、民事跨金融债权案件审理进度,探索刑事、民事同步审理。探索企业破产司法保护制度,鼓励风险企业重组。
十一、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创新。深化实施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推进依法行政,探索负面清单制度管理,探索地方金融监管新模式。探索建立经济金融数据共享平台,完善温州指数编制机制,建立民间融资价格预测体系。
十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协同合作和综合应用。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访工作机制,落实金融机构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