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4项与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有关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新颁布,快来看看有啥变化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总局联合发布《批准发布:公告2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令》,其中4项为个人防护用品强制性国家标准。
公告显示,GB 39800.1-2020《个人防护装备器材规范第1部分:总则》将取代GB/T 11651-2008《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基本要求》,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GB 39800.2-2020个人防护装备装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 39800.3-2020个人防护装备装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和有色金属GB 39800.4-2020个人防护装备装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也将于2022年发布
起草和修订背景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和配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时,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就成为劳动者抵御事故、减少伤害、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
目前,个人防护装备的标准有GB/T 11651-2008《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人防护装备装备基本要求》。GB/T 11651-2008和GB/T 29510-2013分别对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和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给出了基本说明,但缺乏用人单位和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具体管理要求,缺乏实际指导意义。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2020年1月22日,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发布《关于九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函》,公开征求对国家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修订的九项国家标准的意见。其中列出了个人防护装备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
装备个人防护设备规范第1部分:一般原则
GB 39800.1-2020《个人防护装备器材规范第1部分:总则》是在充分吸收GB/T 11651-2008《个人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基本要求》两个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全面规定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中的“如何选择”“如何搭配”“如何管理”,为用人单位按标准配备、监督员按标准检查、生产者按标准制造、出现问题按标准判定提供了标准依据。
本标准颁布实施后,GB/T 11651-2008《个人防护用品选用规范》和GB/T 29510-2013《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基本要求》立即废止。
本标准规定了个人防护用品的一般要求,包括配置原则、配置流程、工作场所危险因素的识别和评价、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追溯和追踪、报废和更换、培训和使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但不适用于各用人单位消防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个人防护设备装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学和天然气
GB 39800.2-2020《个人防护用品配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规定了石油、化工、天然气行业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价、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和天然气行业雇主个人防护用品的提供和管理,但不适用于石油、化工和天然气行业雇主。
个人防护设备配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和有色金属
GB 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和有色金属》规定了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一般要求、危险因素识别和装备。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有色行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不适用于矿山、选矿、冶金、有色行业消防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个人防护装备装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
GB 39800.4-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规定了非煤矿山用人单位个体防护装备的一般要求、危险因素识别和装备。
本标准适用于非煤矿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不适用于非煤矿山用人单位消防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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