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东军 江西省纪委副书记潘东军出任省政府党组成员
5月9日,据江西省政府网站“政府领导”栏目报道,2015年2月调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局长的潘东军,今年4月也成为省政府党组成员。
简历
潘东军,男,汉族,1962年9月生,吉林六合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1979.09—1983.08,江西财经大学国民经济规划与管理专业学生;1983.08-1987.03在江西省吉安区计委工作;
1987.03—1992.04,江西省吉安区规划委员会综合规划科副科长、科长;
1992.04—1995.03,江西省吉安区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1995.03—1996.03,江西省兴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6.03—1997.10,江西省兴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10—1998.04,江西省兴安县委书记;
1998.04—2000.07,共青团江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0.07—2003.04,共青团江西省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3.04—2011.09,中共江西省委副秘书长;
2011.09—2015.02,江西省上饶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5.02—2015.04,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
2015.04—至今,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