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 中组部:加大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聘任制推行力度
日前,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中组部负责人接受了采访,并回答了记者关于《行政法规》的提问。
问:请告诉我们为什么制定《行政法规》。
答: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中国有110多万机构和3000多万员工。事业单位领导是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行政法规》的制定可以说是“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中央一直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及其人事制度改革。2011年,中央作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提出“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事业单位改革作出新部署,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党内法规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贯彻落实中央新精神新要求,以法规建设为抓手,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刻不容缓。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包括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央企业有《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但事业单位领导的管理长期沿袭党政机关干部的模式,没有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政策法律体系,亟待填补。
《管理规定》作为第一部专门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创新的重要成果,是依法治党、从严管干部的重大举措,是做好新时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事业单位高素质领导班子,激发事业单位活力和生机,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问:制定《行政法规》的主要考虑是什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中国的事业单位行业多、类型复杂。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事业单位情况大不相同。领导者的管理要提出共同要求,兼顾个体差异。基于此,我们制定了《管理规定》,总体思路是按照“先整体制定规定,再完善行业”的思路,采用“1+X”模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一是制定涵盖“进、管、出”环节的《管理条例》,规定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中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具体管理办法。省、市两级党委将制定市直党委、政府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管理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提出符合行业和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和改革具体要求,增强针对性和针对性
在制定文件的过程中,要注意四点:一是认真落实中央新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干部标准,体现“三严三实”“四有”要求,强化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从严管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体现事业单位特点。基于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技术性的特点,从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出发,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实际的管理原则、基本条件和制度要求。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任职资格不清、用人机制不灵活、日常管理不规范、监督约束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提升领导“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四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认真总结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借鉴其他领域领导的有效管理做法,做好与《干部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衔接,确保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宏观管理的有机统一。
《管理条例》共9章40条,规范了领导管理“进、管、出”的各个环节。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文件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一般要求和原则以及组织实施主体。第二章就业条件和资格,规定了就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第三章:选拔任用,明确主要方式和程序要求。第四章,任期制与任期制目标责任制,提出任期制和任期制目标责任制应普遍实行。第五章是考核与评价,规定了考核的类别、重点内容、等级和结果。第六章职业发展与激励保障,对培训、教育、沟通、后续职业发展、收入分配、表彰奖励等提供了原则和规定。第七章:监督与约束;第八章:退出;明确监管主体、重点和具体制度措施;完善退出机制等。第九章附则。
问:《管理规定》把党管干部的原则作为首要原则。这些考虑是基于什么,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征,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是党的执政骨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还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这既是实现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有力组织保障。因此,《管理条例》明确将党管干部原则作为领导管理的首要原则,用于领导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贯穿于管理目标、任务、方法和要求的各个方面。《管理条例》明确,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领导人员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和把关作用,提出启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建议,严格把关民主推荐、民主检查、民主讨论、民主决定等环节,切实落实教育、培训、监督、约束等职责任务。
《行政法规》在资质方面有哪些要求?如何考虑改进选拔任用?
答:学历是就业导向和就业标准的集中体现。《管理条例》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结合事业单位特点,将好干部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细化为具体的领导任职资格。在聘用基本条件方面,《管理规定》注重共性要求和个性特征,一般岗位和特殊岗位相结合。比如提出了事业单位所有领导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要求,突出了忠实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具有相关专业素质或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在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等要求。对于在党内担任领导职务的领导人员,提出要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感,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对于主要领导,提出要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善于抓班子、领导班子,有良好的民主作风。在基本资格方面,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都有相应的资格要求。其中,对于从管理岗位聘任的,参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岗位设置规定,明确学历层次、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要求,与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资格做好衔接;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渠道,制定原则和规定。
在选拔任用方面,《管理规定》主要规定了领导的选拔任用方式。考虑到程序要求基本一致,不再赘述,仅参考《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在选拔方式上,《管理规定》采用“一般”和“特殊”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拟任命人选可以通过组织、竞聘上岗、公开选拔等方式进行选拔。同时,考虑到一些机构的领导必须是本行业、本领域的领军人才,需要面向全国乃至全世界进行选拔。在总结部分地方、行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可委托相关机构选聘领导。在任用方面,《管理条例》提出根据不同情况实行选拔制、聘任制和聘任制;为进一步转变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议逐步加大行政首长聘任制的实施力度。
问:为什么规定事业单位领导要普遍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答:2011年中央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目标责任制”。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是体现中央改革精神、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举措。它在促进领导者“能上能下”、促进领导者忠于职守、激发团队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同意实行这一制度。对此,《管理规定》明确“每届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关于任期目标的设定,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机构的工作内容差异较大,仅作原则性规定,提出任期目标的内容要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同时任期目标要与考核评价相衔接,促进领导认真履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使这一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问:《管理规定》提到了领导的职业发展。在这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体制措施?
答:有一章专门介绍事业单位领导的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以此遵循事业单位领导的成长规律,体现中央对事业单位领导的关心。在职业发展方面,主要从完善培训教育体系、沟通制度、鼓励和支持后续职业发展等方面进行制度安排。比如有的地方反映事业单位领导的教育培训工作相对薄弱,培训机会少,培训针对性弱,知识技能更新慢,有的领导有关注专业而不问政治的倾向,党的意识淡薄。对此,《管理规定》从加强政治引导和能力培养、加强岗位培训、注重实践锻炼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再比如,在沟通方面,事业单位领导、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领导之间的沟通不够顺畅,同行业同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之间的沟通也不够。对此,《管理规定》提出,要注重选拔事业单位优秀领导进入党政领导班子,并对促进“三支队伍”交流和事业单位整体交流作出规定。再比如,关于后续的职业发展,现实中很多事业单位的领导在上岗前都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他们辞去领导职务后,为了继续发挥专长,《管理规定》提出,任职后未达到退休年龄限制的事业单位领导,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并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
问:《管理条例》对干部实行严格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从严治党从严治官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政府执政的鲜明特色。中央强调,要把严格的标准、措施和纪律贯彻到干部管理的全过程。事业单位领导在人、财、物等方面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但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三大一大”决策的监督力度不够,部分行业和领域事业单位领导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这支队伍的严格管理。
考虑到事业单位领导是国家公职人员,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办法同样适用。因此,《管理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特点,对中央关于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措施和要求进行了梳理和整合。《管理条例》明确了党委、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职责;把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职尽责、道德建设、选人用人、国有资产管理、收入分配、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强调要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检查考核、述职评议、民主生活会、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进行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和职务回避等方面严格执行“一报两评”制度。通过完善这些监督措施,我们致力于编织和收紧严格管理事业单位领导的制度“笼子”。
问:请谈谈中组部学习贯彻《行政法规》的具体安排。
答: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关于学习贯彻《行政法规》,中组部将印发通知,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提出要求。同时召开座谈会,对学习贯彻《行政法规》和加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作出部署;组织培训班,对各省、中央各部门负责这项工作的同志进行培训,帮助大家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高度重视《管理规定》的学习贯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落实政策,完善配套制度,持续推进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