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央大学校歌 南昌大学争“南大”简称 媒体称据其校歌应称“昌大”
近日,南京大学与南昌大学爆发“南大”简称之争。记者从教育部获悉,简称“南大”的《南昌大学章程》经江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尚未向教育部备案;目前,教育部尚未在高校章程中明确简称的具体做法。但希望南昌大学和南京大学能够避免校名纠纷的发生,通过协商妥善解决此事。在中国,对名校有所了解的人提到“南大”,大概都会想到南京大学,它是国家“985工程”和“C9”。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5月4日的讲话中指出:“世界上不会有第二个哈佛、牛津、斯坦福、麻省理工、剑桥,但会有第一个北京大学、清华、浙江大学、复旦、南大等中国名校。”其中,“南大”指南京大学。
对于地方高校南昌大学来说,根据其校歌《磅礴的昌大宏观规章》的歌词,可以知道其简称应该是“昌大”,而不是“南大”。而且,南昌大学的很多老师、学生、校友,在现实中和网络上也自称“我们多繁华”“我多繁华”。
虽然南昌大学表示,“学校领导走访了老领导、校友、师生,发现人们对‘江大’‘昌大’等简称认可度不高,但对‘南大’的简称认同,而南京大学在其章程中对‘南大’的明确简称并不影响人们称呼南昌大学为‘南大’”。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南大”早已是南京大学的注册商标。早在2002年,南京大学就委托华夏商标局向国家商标局注册校名商标,包括更名前的“仲达”和“金达”,以及它们的英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名为南大的单位均构成对南京大学的侵权。
无论南昌大学竞争“南大”简称的目的是什么,都不能超越国家法律。现在南京大学已经和教育部、江西教育厅就此事进行了协调。看到“南大”的这场争议,让人想起前几天的“四川医生”之争。经教育部批准,四川泸州医院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校牌、公章、毕业证均有变更。结果遭到学校当局、四川大学师生和校友的强烈反对,因为“四川医学博士”是四川大学华西医学中心前身四川医学院的简称,非常有名。但“南大”纠纷的性质与“四川医大”有较大不同:南京大学已依法将“南大”注册为其商标,而“四川医大”尚未依法注册为商标。因此,我们不应将南大的争议与四川医科大学的争议混为一谈。
虽然如此,我们还是要郑重指出,无论是“南大”争议,还是“川医”争议,都再次提醒高校应该尽快注册自己的简称为自己的商标。更何况现在我国正在大力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以后遇到高校简称的争议,在行政部门协调努力无效的情况下,最终只能通过法律依法处理。那么到时候,谁先注册为商标,简称就是哪所高校的。不然,再遇到高校校名简称的争议,总不能继续出现于法无据的尴尬。而且,对于全国任何一所知名的高校来说,校名简称与别家甚至几家相同,总归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