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吞人事件 “电梯吞人”敲响监管警钟
湖北省荆州市“电梯吞人”事件调查取得新进展,已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7月26日下午,一位年轻的妈妈在一家商场用手扶电梯带着孩子上楼时,电梯的盖子突然翻了。她在掉进缺口的一瞬间挣扎着把孩子抬了出来,后来被救后就死了。我们一定要时刻敲响安全监管的警钟,拥有更多的生命。“致命电梯”不再是个案。近年来,类似事故频发,严重威胁着人们的人身安全。据悉,各地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大检查。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对生命的关怀一定要跑在死神的前面,而不是总是“半拍”和“落后于马”。事后再深的调查反思,也比不上事前尽职调查的真相。
要做到事前实事求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必须责无旁贷、尽职尽责。就这起悲剧而言,政府监管部门在设备生产、安装、运行和年检方面的缺位和失职,以及在事件发生前对现有迹象的调查,都已充分暴露。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首先要追究监管部门的责任。
第二,要形成监督责任链,守住每一个环节。政府的责任在于监管,电梯制造商的责任在于制造和维护,使用电梯的企业或单位的责任在于安全使用、运行和及时报告问题,行业协会的责任在于加强自律和提高质量标准。只有各环节、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才能守住安全红线,争取安全共同利益。
第三,相关安全教育必须跟上。一方面,对于公共场所使用较多的电梯,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可或缺。比如事后被媒体广泛关注的电梯紧急按钮,在很多人心中还是一个盲点,相关宣传刻不容缓。另一方面,提高商场等公共区域的员工素质同样重要。他们身处一线,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事故发生前出现了一些异常,可以引起店内工作人员的注意,如果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异常,可以引起附近的人迅速反应。为什么不呢?
然而,生活就是这样残酷,任何事后的“如果”都苍白无比。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化悲伤为力量,共同构筑起扞卫生命的安全线。其实,安全生产说难也难,说易也易,无非在于“感同身受”四个字。就如国外发生跳伞打不开降落伞包的惨剧后,责令供货商亲自上阵,示范跳伞、试用降落伞,结果安全率直线“涨停”——启示很简单:把安全的利益绑定给政府监管、企业等每一个责任主体,零差错的安全理想便将与我们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