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历史 姚大力:“大清国”等同于“中国”吗
不论人们是否同意把美国“新清史”研究看作一个“学派”,它所倡导的那种风气无疑反映出某些非常有自身特点的共同的学术旨趣和主张。总的来说,中国学术界对《新清史》的评论倾向于多贬少褒。记得几年前在网上看到一个讨论,说除了一个“业余学者”之外,中国学术界几乎没有人关心《新清史》。最近看了新出版的《再论大清帝国性质:回应新清史》,里面也说“2010年前后出现了批判的声音”。看来这本书的出版,也可以算是这个“批判声音”的后续行动了。本书收录的八篇论文中,只有一篇对《新清史》有较为具体的正面肯定,也曾在《导言》中被编者批评。 至少在我印象里,对“新清史”的评述似乎经常带有如下特点:它往往隐含着对于“政治不正确”的高度,甚至过度猜疑;评论中的学术取向越强,批评就越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是学术性很强的评论,也率多脱离西方知识界的共同认知背景去解读“新清史”的研究成果,因而很容易使读者产生对研究人“别有用心”的误会。“新清史”本来就不需要有什么人去为它辩护。问题在于,如果它也可能对我们步步深入地认识中国历史文化有所助益,那就不应当拒绝这一借鉴的机会。
《新清史》否定清朝的“中国化”吗?
标志着“新清史”在学术界现身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或许就是罗友枝发表于1996年的《重新想象清代:清时期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性》,尽管文内并未使用“新清史”、而只用了“学术新思路”这样的提法,尽管作者在文中所倡导的那样一种清史研究新趋势在其时业已初见端倪。这篇文章引起何炳棣的强烈不满,他的应答以《扞卫汉化》为题,同样发表在稍后的《亚洲研究》杂志上。贺文将伊芙琳·罗友枝的主张归结为“在中国化和内亚满族与非汉族的关系之间制造了一个错误的二分法”,从而指责伊芙琳·罗友枝在清代强调满族特色,即完全“拒绝中国化的概念”。然而,细读《谭》可以发现,这并不是伊芙琳·罗友枝的初衷。她在任命汉族官僚时确实说过辽、夏、金、元“都反对汉化”。她确实提出了“把本土化从中国史学的中心话题移开应该是未来研究的重点”。但这里所谓的“本土化”是有特定含义的。用她自己的话说,这是指“所有进入汉族地区的非中国人最终都会被中国文化同化”的命题。而这也正是贺炳棣所坚持的。为此,他写道:“中国游牧征服者不可避免地会被中国化的观点,似乎已经被亨利·于尔、沙莎、斯坦因,尤其是伯希略等国学或中国文学的领军学者反复详细地解释过了”,尽管他补充说,这种说法有点“简单化”。也正是因为如此,伊芙琳·罗友枝在辽、夏、金、元时期创造了自己的民族语言,并采用双语或多语作为官方语言,而清朝代表了东亚和中亚一体化的“最高阶段”,作为他们拒绝完全中国化的证据。当然,抵制全盘汉化,不应该等同于全盘否定汉化,尤其是在汉区治理上采用一系列中国制度的必要性。事实上,在很多地方,我们可以看到伊芙琳·罗友枝强调“清朝代表了内亚和东亚统一的最高阶段”,强调“他们将内亚和汉族人之间的各种意识形态母题结合成一个新的统治体系,这是他们不同寻常成功的关键”,强调“满洲统治者创造的各种意识形态同时从中国和非中国文化中汲取资源”, 并强调“谁也不能否认满洲人把自己打扮成汉人的统治者”问题是这是否是清朝皇权制度的整体形象。 她明确指出,新研究需要修正的只是何炳棣的说法:就清政权的成功而言,最关键的一点是“满洲早期统治者采取了一套系统的中国化政策”。与何炳棣的观点相反,至少在帝国建设方面,清朝取得巨大成功的关键在于它能够保持和发展与内亚非汉族人民的文化联系,以及它能够以不同于明朝以前各省的方式治理各种非汉族大片地区。 根据站在局外对这场争论所进行的事后观察,有以下几层意思需要提出来略加申说。首先,伊芙琳·提出的解释框架似乎包含了将“中国化”吸收到对韩的治理和中央国家机器的创建中的问题,但并没有将视野局限于中国化的问题。大清帝国的疆域远非汉所能及。这些地区的多元化治理体系是清朝及时、成功地将征服的广袤领土有效转化为巩固的国家领土的最重要保障。与众所周知的多次重复的“中国化”老故事相比,新故事仍然值得讲述,尽管它可能并不更重要。詹姆斯·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一书对偷懒、装傻、开小差、欺骗他人、偷鸡摸狗、诽谤和暗中捣乱等日常行为进行了分析和阐释。,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马来西亚农民用来反抗自己无情剥夺的常用武器。他指出,他这样做并不是因为这种形式的斗争比其他形式的农民斗争更重要,而只是因为没有人从这个角度来考察和讨论日常的反抗行为。斯科特后来的书《逃离被统治的艺术》实际上遵循了同样的研究路径来讨论它。学术研究不同于提高微积分能力的反复练习。它需要关注新认知领域的发展,而不是无休止地论证一些已经被人们接受的结论。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全方位否定旧知识。新清史的情况与之颇为相似。它试图诉说的是清统治者手中除了“汉化”之外的另一件“强者的武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二,上面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以“汉化”为主题的故事因此就完全变成不值得再拿出来讲述的“老故事”了。艾鹜德在发表于2000年的一篇论文里指出,尽管清统治下的臣民由诸多不同人群构成,清朝诸帝并不总是以汗、文殊化身、皇帝等不同身份出现的。至少在忠诚于清廷及皇帝的观念方面,他们对满洲人、蒙古人和汉人所使用的其实是同一种语言,作者称之为“颂恩修辞”或“颂恩情结”,表现在国家礼仪中的谢恩、自我贬责和戮力报效等修辞主题中。作者证明,蒙古语的kisig一词经由借入满语的kisi而重新进入蒙语,因而被赋予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君主圣恩”的含义。此种修辞主题经过满译和蒙译的《三国演义》《水浒传》《喻世明言》等小说广泛流播于晚清蒙古社会,由此才在蒙古语文献中产生出完全不同于以《元朝秘史》《蒙古源流》及《阿勒坦汗传》为代表的历史书写传统的表达忠诚的修辞新形式。这一研究表明,继续将“汉化”主题拓展到过去未曾涉及过的那些层面,讲出人们还没有听说过的种种新故事,仍然是十分必要的。第三,由于伊芙琳·罗友枝揭示了清朝的统治模式是“内亚与东亚的统一”,我们没有理由强加给它新清史侧重于“用“东北亚—内亚”的地理视野来解释清朝统治”的企图,因为它只承认这一核心视野。如果不避免重复的话,那么我还是想说,新清朝对“东北-内亚”资源重要性的强调,不应该理解为否认东亚资源同样重要。它想把“中国化”从中心话题上“转移”,不是因为中国化的故事不重要,而是因为还有其他新的故事,至少和这个我们非常熟悉的老故事一样重要。被引论文很少对何炳棣偏执于一个视角的立场提出委婉而完全正确的批评,主张两个视角兼容以“达到一种组合的解释效果”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为了用这种兼容论来批判新清史,把它在潭中的主张推向极端,强迫它说只看到了内亚而没有看到东亚,这和何炳棣的做法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不止如此,这里还涉及一个比罗、何之间孰是孰非更重要得多的问题:事实上,新清史对我们调整或深化如何在中国历史进程中更准确地为元、清等王朝定位问题的惯常认识,具有十分积极和非常重大的促进意义。伊芙琳·罗友枝和贺炳迪
元、清国家建构的“内亚资源” 目前关于中国历史的通俗规范叙事,基本上是把中华民族两千多年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描述为秦汉时期建立的君主专制官僚体系,在被复制和延伸的过程中逐渐调整、丰富和进一步发展。但是这个解释有一个巨大的缺陷。虽然足以说明汉唐式的国家建设体系是如何跟随说汉语的人大规模迁徙到淮水和秦岭以南,最终将中国南方广大地区纳入地级系统的有效治理范围,但也向我们证明,在无法从事雨养农业,因而无法像铺地毯一样进行说汉语的人的渗透移民活动的西北地区, 上述国家建设模式空的展示,将是由于缺乏汉族移民并本土化的本土土地 汉唐两朝都留下了向汉地社会以西和以北大规模拓展国土的辉煌纪录。唐代统治那些地区的羁縻体系,其核心成分是以经济引力和军事弹压为后盾的朝贡和册封制度。维持这样的统治需要巨大的经费支持。最近的研究表明,丝绸之路新疆段上货币经济最发达的时期,恰恰就是唐政府对那里进行巨额财政投入的时代。此种时间上的重叠绝不是偶然的。即使花费了这么大的代价,汉唐政府事实上还是难以把那些没有汉家“编户齐民”作为统治基础的地区巩固地纳入国家版图。中央政府一旦撤走,它在当地统治过的痕迹便很快湮灭,大约连亚历山大东征对中亚的历史影响也难以比拟。评论者往往认为,汉唐以后,中国传统的县/州制下的治外法权制度是唐代完善羁绊制度的自然延伸或发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宋朝及以后的朝代确实继承了唐朝的羁绊制度,并在适宜的条件下将其推进。然而,这种制度下的人或地区与中央王朝的关系可能会朝着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发展。他们可能会遵循土官-土司-土流并置-改土归流的演变路径,最终变成与内地相同的郡县。但是,那些长期停滞不前,与中央王朝保持册封朝贡关系的人和地区,可能会脱离以前的拘禁制度,最终成为完全独立的政治体。决定某一人口或地区会向哪个进化方向跨越“分叉点”的关键因素,仍与能否容纳汉族移民密切相关。从在原纯土司地区实行土流并置,到取消土司的基本条件,改土为流,仍需培育一批由移民和本土化土著人口组成的民族户。因此,通过土流并置、换土返流等方式并入地级系统控制系统的地区,只能局限在空这一非常有限的范围内:必须位于靠近汉族社会外部边缘的地方,自然环境仍能支撑雨养农业,人口、活动区域、政治融合都不太发达。所以,除了青藏高原东侧可以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长期保持土司制度外,占据中国大部分领土的西部地区,显然是不可能依靠唐朝羁縻制度的历史路径,被牢牢纳入国家版图的。 既然如此,大半个西部中国又是怎样变成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呢?可以说,新清史成果的巨大启迪意义在这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现。以往关于元清历史的叙事,大多将元清的成功归因于统治者主动学习和模仿“先进”的中国文化。而他们的失败在于不够中国化。在这种叙事中,中国的边疆总是被动地等待着被中央地区“收复”、“统一”或“统一”。事实上,新清史遵循拉提莫尔的学术思想,以积极、正面的姿态评价“内亚资源”。按照新清史的观点,至少在国家建设方面,元清的成功来自于他们主观上拒绝完全中国化。在评论新清朝的历史时,我们完全看不到这一点,无论如何也不应该这样做。这不是我们对待别人研究成果时应该持有的学术精神和态度!内亚边疆帝国的国家建构模式如果要把新清史的观点往前推,那么我认为它所强调的清代国家建设中的内亚资源,并不是抽象的,而是一个非常具体的东西,即从汉唐边疆地区发展起来的内亚边疆帝国的国家建设模式。这是中国历史上除了儒法君主专制官僚体制之外的另一种国家建设模式。唐朝灭亡后的一千年里,是内亚的两个边疆帝国,即元和清,将中国西部纳入中央王朝的版图,并对其实行有效的国家治理。对于汉族社会和汉族边缘地区可以用传统拘留制度治理的地区,他们基本上遵循汉唐式外来儒学的君主专制官僚模式和内部法律。然而,分布在今天覆盖中国一半以上土地面积的西北地区的大群体的治理体系来自其他资源。 在清中央政府内,负责处理上述各人群、各地区日常政务的机构是理藩院,其管辖范围包括旗界、封爵、设官、户口、耕牧、赋税、兵刑、交通、会盟、朝贡、贸易、宗教等各项事务。尽管由于史料的欠缺,我们已无法知悉汉唐中央政府对各羁縻地区的管辖细节,但有一点还是可以肯定的,它们从来没有,甚至也没有想到过要像清政府这样名副其实地、深入地对西北部中国行使其主权。事实上,在汉唐国家建构模式里,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一种政务机构是用来承担类似清代理藩院的治理功能的。这个事实,也很有趣地反映在一部由乾隆钦定的政书类着作《历代职官表》里。《官榜》一书的编纂,意在表明清代各类机构和官职都有其渊源,并通过“自古以来”来论证清朝统治制度的历史合法性。然而,就在为《理藩院》追溯一个前世的源头时,这本书不得不承认,在明、宋、五代时期,还没有一个能与此相媲美的制度原型。推至唐代后,“关白表”于当日带来了红磡庙,并与力帆苑相比较。 鸿胪寺是专掌“典客、司仪”的中央政府部门。所掌对外的“宾客”之事就是所谓“边仪”。《唐六典》记鸿胪寺有关“边仪”的具体职掌为:“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以上尚书。若诸蕃大酋渠有封建,则受册而往其国。”宋鸿胪寺的涉外职掌与此相类。“诸蕃入贡”时,它还须负责照看“其缘路州、往来待遇,及供张、送遣、馆设之礼”。在明代,鸿胪寺下设司宾、司仪二署,归礼部节制。可见鸿胪寺有关“边仪”的职责,实质具有准外交的性质。清代的鸿胪寺所掌,主要是涉内朝会仪礼,也包括在皇帝接受“诸蕃入贡”时负责“引奏”。而归入前代鸿胪寺职掌之内的“宾客之事”,“则分属理藩院、礼部、会同、四译馆”。乾隆钦定的《历代职官表》这里的“官榜”表述不准确。实际情况是,上一代红磡庙管理的内部仪式一般归礼部所有,而外部嘉宾则归两家博物馆所有。李的理由不仅不在红磡庙的职责范围内,事实上,它也从来没有受到宋明两朝的管理。对此,笔者对《官榜》的用心其实很清楚。因此,在谈及“外藩”地区时,这本书写道:“秦汉以来,德无远弗届”,“故未有官治”。“从不”这个说法有问题。因为元朝统治西藏、统治佛教的“郑玄元”被“官榜”正确地列为范丽元的制度渊源。元、清开创内亚边疆帝国国家建设模式的历史线索在这里不是清晰可见吗?这条连续的线索可以追溯。事实上,这种国家建设模式的形成萌芽于辽,发展于金,定型于元,成熟发展于清。中国历史上的两种“一统”观 中国历史上这两种国家建设模式在国家治理的理想目标上也有很大的差异。汉唐型国家的理想治理目标在经典著作《中庸》中有所表述,即“车同轨,书同文,行同关系”。“三者相同,世界统一。”在这里,“文同”和“同伦”显然指的是中国和儒家伦理。这一命题的关键点是内亚边疆帝国模式所反对的“完全中国化”,即以中国文化覆盖全部国家领土。 拥有内亚资源作为凭依的立国者,并没有在不同人群和不同文化间维系相互平等的现代观念。但为防止不同族群,乃至同一族群中被分隔的不同群体联合起来从事反抗活动,也为了防止跨族群的相互干扰所最易引发的族群间冲突给政局带来的破坏扰乱,他们推行的将各大型人群的社会活动限制在各自地域范围之内的政策,以及他们试图将最高统治者塑造成兼具皇帝-大汗-文殊菩萨化身等身份的努力,都在客观上有利于一国之内各族群的文化在相对自主和宽松的格局下争取各自生存和发展的种种机会。元代兼行蒙古文、汉文、畏兀儿文、藏文和西夏文;除西夏文外,它们都是当日通行的官方行政语文。清代官颁的《五体清文鉴》,表明满、汉、蒙、藏、“回”等五种语文皆为“清文”。这样的眼光和气派,又岂是在汉唐式帝国体制下容易看得见的?上面提到的这些意义,其实就是新清史研究所试图向读者强调的。当然,如果我们回头看,我们会发现满洲统治者本人是第一个指出这一点的人。雍正帝说:“中国的统一始于秦朝。其中一条长城始于元代,兴盛于我们这个朝代。”康熙对明太祖的评价被称为“治唐宋”。在他们心中,汉、唐、宋、明是一种“统一”,元、清是另一种“统一”。我认为对这一论断补充以下几点并不过分:前“统”是古人所表达的“三者皆同”的“统”。无论国土多么辽阔,其实都是一个属于一种文化、一个人群的小“中国”。后者的“统一”才是真正的“统一”。这是一个“大中国”,不仅包括汉族的“中国”,还包括许多其他中国大人物出生和成长的“塞外”。 这样看来,中国在东亚这块土地上形成、发育和趋于成熟的过程中所经历的空间变迁节奏,可以用“自北向南”和“从东到西”这样两个语词来加以概括。“自北向南”是指汉语人群在华北形成和发展起来,再从华北向南部中国迁徙,以及整个东部中国被汉文化所整合的过程。“从东到西”则指汉地和中国西部被整合到同一个国家版图之内的过程。后一过程在最近的一千年里所取得的显着成果,真正为今日中国的疆域奠定了基础。由此返观中国历史的标准叙事,它虽然也肯定元和清在疆域拓展方面的贡献,但这种肯定对于其贡献的独创性几乎完全没有意识,所以显然还远远未曾到位。“大清国”等同于“中国”吗? 但是,超越“三者皆同”的“一统”所带给清帝国的那种族裔、文化和政治合法化论证上的多样性,也使我们在认识清代国家属性方面发生了某些困扰。新清史对清朝能否与“中国”相等同的见解,于是成为最容易触及中国读者敏感的一个问题。一些研究新清史的学者认为,清朝的疆域包括“中国”,但它甚至比“中国”还大,是一个比“中国”还大的帝国。因此,清朝不能与“中国”相比。 “中国”这个名词在历史上有过很多含义。它从最初用指登封、洛阳一带的“土中”,以后演变为对中原,后来又扩大到对包括关中在内的全部华北地区的指称。还不止如此,自秦统一以后,“中国”又可以指将首都设在华北、或从华北搬迁到南部中国的中央王朝所辖的全部版图,虽然最初生存于南部中国的土着主体并不是汉语人群。这可以说是它的第四层含义。最后,即它的第五层意思,还可特指在含有非汉语人群地域的国家疆域之内的汉语人群和汉文化地区。如万斯同叙述明代云南非汉各族群的习俗时就说:“大抵诸夷风俗,与中国大异。”关于“中国”的后两层含义,一直使用到很晚近的时代。英语里的Chinese兼有“中国的”和“汉语的”两种意思,就与“中国”一词在汉语里的两项不同词义有关。新清史研究仅在上述第五项意义上使用“中国”一词,而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未经考察清朝人,尤其是满洲人自己如何使用“中国”的名称,便硬要根据自己选定的那项语义来界定清朝和“中国”的关系。在《回应新清史》这本书里,最雄辩的是我的朋友甘德兴的文章。康熙皇帝自称是满清遗诏中的“皇帝”,可以解释为面对汉人臣民时想强调自己是中国皇帝的身份。然而,当他在对西方传教士的布道中说,他们在中国已经呆了很长时间时,他显然是在使用上述第四种意义上的“中国”这个名字,而这个“中国”无疑相当于“大清国”。满语中有杜林巴依古润,译作中央王国,是汉语“中国”的满语对应词,见于汉学家杰瑞·诺曼的《简明满英词典》。1849年出版的《科瓦列夫斯基蒙、俄、法大辞典》第三卷收录了蒙古文杜玛图·尤路斯,译名“中国”。我猜它是满语从独林巴一古润翻译过来的。李福认为这个词出现在辛亥革命之后,这是不真实的。甘文还透露,中俄《尼布楚条约》全文使用了译名都利姆达-伊古伦。在外交场合用“中国”来自称是最好的解释。因为当以“他者”的身份面对他国时,可以看作是满清皇帝和清政府对国家的自我命名。雍正还在《大义觉迷录》中说,清朝“与蒙古各地的极端边缘都属于疆域,这是对中国疆域的大范围开拓”。这里的“中国”一词只能相当于大清国。所以说清代的“中国”也可以指前面分析中的“小中国”,不会错。但如果只能指“小中国”,那只能算是“大清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符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