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新闻网 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受贿过亿元 受审时求法官放过情妇
陈弘平
4月21日上午,广东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据《广州日报》报道,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陈弘平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除了在工程项目上为他人提供便利,陈弘平还被指控帮助6名企业CEO成为NPC代表、NPC省代表、揭阳市CPPCC副主席和全国劳动模范。 而陈弘平受贿款项中,除了2600万元款项用于投资股票外,其余全部借给了情人许秋琳。庭审中,陈弘平对受贿罪没有异议,但多次以虚构修建“银宅”为由,否认贪污指控拨出350万元。检方指控陈弘平受贿过亿元佛山市检察院起诉称,2004年至2011年,陈弘平利用其代理市长、市长、揭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起诉书中列举了六个具体的犯罪事实。 其中,2005年至2011年,陈弘平担任揭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为广东创鸿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江南新城项目等事宜提供帮助,并为创鸿集团董事长黄鸿明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陈弘平多次收受黄鸿明钱款,共计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公诉机关还指控,2010年8月,在揭阳市揭东县锡田藤调岭柿子园山,选择建设“尹宅”风水工程和农场。陈弘平指示起草《关于支持耕地开荒资金的请示》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和申请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的请示》,并报国土资源局、公路局批准拨款。公路局、国土资源局先后拨付350万元到某公司账户。上述资金已陆续拿出,用于上石园山的道路和水坝建设。 检方指控,2011年年中,陈弘平为了能在当年的班子换届后继续留任揭阳市委书记,以及留任后能按自己的意愿调整揭阳市领导班子,向广东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存德送现金港币100万元。2012年10月,林存德将钱款退还。陈弘平说,他从黄鸿明获得了近1亿元,因为他相对大气 检察官当庭询问陈弘平,为什么收了黄鸿明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黄鸿明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更大气,更懂得感恩。”陈弘平说。 陈弘平承认的确送了100万给林存德。不过他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希望解决当时政府的两名主要人物拉帮结派问题,“我送钱是为了公不是为私。”陈弘平无法理解对腐败的指控。他说,这笔资金根本不是用于建造所谓的“背阴屋”。他指示资金修建一个山塘和一条水泥路。陈弘平承认大多钱款给了情妇至于1.253亿元和1720万港元贿赂的去向,陈弘平表示,有2600多万元被转给了女婿购买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徐秋林。 许秋琳,现年45岁,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涉嫌通过行贿的手段,中标了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等七个项目。绰号“许小婉”的徐秋林是陈弘平的情妇。在庭审的最后阶段,陈弘平至少三次要求为徐秋林辩护。“我希望我不会和那些行贿的公司打交道。我伤害了他们,尤其是黄鸿明和徐秋林。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陈弘平早知道要被双规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庭审过程中,陈弘平回忆说,2012年11月26日上午,他知道自己将被双重监管。当时省里一个官员叫他去办公室商量事情,他的发言不完整。我很害怕,也很兴奋。“我的职位不足以让他来我的办公室讨论事情。我得和我的办公室商量一下。我知道我必须受到双重监管。” 陈弘平下午和司机到办公室喝了一个小时茶后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