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仁富 付康任四川绵阳副市长 赵琪因身体原因请辞
阜康
据四川绵阳日报消息,27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并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主持会议并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正良、雷百灵、刘文榜、王黎、江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德政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出席会议,并说明市政府关于提请任免傅康同志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政府关于付康等任免职务的议案的说明称:提请付康任职系工作需要。付康经历多岗位锻炼,领导经验丰富,统揽全局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作风形象,担任副市长职务是合适的。赵琪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申请辞去市政府副市长职务,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市政府副市长职务;李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市政府副市长职务。经慎重考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付康,1962年4月生,曾任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2年11月起任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赵琪,1956年10月生,2009年5月起任绵阳市副市长;李炜,1963年11月生,曾任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9年5月起任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近日,四川省纪委发布消息,李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福康简历 付康,男,汉族,1962年4月生,四川犍为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9.09—1983.07,四川工学院铸造工艺与装备专业; 1983.07——1985.08,四川建南机械厂车间技术员、团委副书记;1985.08—1986.01,共青团乐山市沙湾区委书记; 1986.01——1990.03,乐山市沙湾区劳动人事局局长;1990.03—1993.01,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部副部长; 1993.01——1993.11,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1993.11—1994.03,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 1994.03——1997.08,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处处长;1997.08—2001.01,中共眉山区委组织部副主任、地方委员会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2001.01——2005.05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2005.05—2006.01,中共青神县委书记; 2006.01——2006.11,中共青神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06.11—2007.01,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书记; 2007.01——2007.09,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09—2009.10眉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9.10——2010.05,中共眉山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2010.05—2010.09,中共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9——2012.11,中共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2012.11—2015.04,中共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年4月27日,绵阳市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付康为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