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呼号 “不倒翁”为“替罪羊”奔走呼号——金城银行吴蕴斋汉奸案始末
文│俞然
金城银行总行
日伪时期的中国,很多金融家纷纷倒戈,担任伪职,但金城银行的周作民却并未正式出任。陈公博、周佛海、梅思平等人曾多次劝说他担任商统会主席,都被他婉拒。只是他答应由金城银行上海分行的经理吴蕴斋出任商统会理事,并且代表他主持金城银行的业务活动。1945年10月,吴蕴斋以汉奸罪被捕,明眼人都明白,他是代替周作民入狱。周作民一方面为了洗脱自己的汉奸嫌疑,一方面为了给吴蕴斋一个交代而四处奔走,花了不少精力和财力,积极营救吴蕴斋。
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
吴蕴斋在敌伪时期除了担任金城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外,还兼任天厨味精厂董事长、新闻报馆董事长及伪黄浦区总联保长。因抗战胜利后社会上有对他的不利言论,吴蕴斋已经不到银行办公。根据周作民的日记显示,周作民、徐国懋等曾与吴蕴斋商议此事,并劝说吴蕴斋先期离职。据说之后吴蕴斋有一个时期躲在杭州,听到法院有逮捕他的消息,觉得与其被人逮捕,不如投案自首,或可以从轻发落,就回到上海向法院投案。吴蕴斋被法院拘留后,其妻要周作民营救,又要其承担生活费用,周作民因此多方设法,直接和间接向国民党政府最高法院院长夏勤、上海地方法院院长以及司法界要人郑毓秀、魏道明、王宠惠等行贿,以美钞、金条相送。
吴蕴斋签名股票认股书
这笔钱款数量巨大,都是从金城银行的暗帐里支付,周作民还要向董事会有所交代。在开董事会的前几天,周作民邀请了钱新之、王毅灵、戴自牧、徐国懋和几个高级职员到他家吃饭,席间提起吴蕴斋的事情,说他为行里的事也出过不少力气,现在需要行里开销,支付其狱中的照顾费和诉讼的费用。钱新之首先表态, 认为吴蕴斋是行里的重要职员,所有的行动也是为了金城银行,不管诉讼费多少,理应由行里开支。其他成员也纷纷同意。在之后正式召开的董事会议中,则明确记录“吴君幽闭经年,薄产被封,乃至八旬老母、病妻、稚子生活濒于绝境,良非所忍。十月七日曾与钱董事长及干部同人集议,佥以吴君服务本行二十余年,发扬光大,使沪行资产日增,有今日之基础,其功自不容泯没,此次之事虽属个人行为,实因其平日努力职务,被膺广誉而使无可摆脱,营救资助,义不容辞,如因案事所需及其家属生活,本行似应负担。兹请董监诸公予以同情,并恳继续设法营救俾申冤抑,实为感幸。”“众无异议通过。”
金城银行经理室
这次案件共花去法币、美钞、黄金约合美金三十余万元,折合黄金六百余条。判决结果是吴蕴斋任上海金城银行经理,曾与钱新之、史量才等集资承买上海新闻报馆,被选为董事长,但在日寇对新闻事业实施管理后,该报为其宣传军事、政治、经济消息,且其在日军占领上海期间担任伪黄浦区总联保长,参加伪联保长会议,属于通谋敌国;但其犯罪动机是为了维持新闻报馆,且任金城经理以来从无犯事经历,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剥夺公权两年,缓刑两年;全部财产除了留给家属作生活费外全部没收。事实上,在判决前,吴蕴斋已以养病为借口,住到广慈医院。
吴蕴斋一事告一段落后,钱新之又写了封信给周作民、王毅灵和戴自牧,要每月按照协理待遇给吴蕴斋发津贴, 以维持其家属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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