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汝耕 “鬼子”打跑了 汉奸怎么办
《小兵张嘎》是许多中国人的童年记忆,其中胖乎乎的翻译官形象更是深入人心。而在抗战期间,类似于翻译官这种为日本服务的“汉奸”人数并不少。据统计,在八年抗战过程中,协助日军作战的伪军人数高达210万,超过侵华日军人数,其中包括伪政府工作人员、潜伏后方的特务等等。但在战争胜利后,这些汉奸的下场又如何呢?
但是战争胜利后,这些汉奸们怎么样了?
射杀叛徒
令人不满的汉奸惩治工作抗战后受审的汉奸,不仅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如果不服判决,还可以逐一上诉。遗憾的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初期,国民政府对汉奸的惩治并不尽如人意。据统计,截至1945年10月,国民政府正式公布的被捕获汉奸疑犯仅有一二百名,而在八年的抗战过程中,为日军服务的中国人显然不止于这个数目。例如南京伪国民政府委员共有22人,但当时被捕者仅有褚民谊等这样的非实权人物;伪军委会委员有40余人,被捕者也只有4人。伪军的处理结果同样不能为人满意。据《中国战区中国陆军总司令部受降报告》统计,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将伪军改编为“自新军”的共有238,996人,将保安团及游杂部队整编拨补779,116人,这样共收编伪军及游杂部队1,018,112人。许多抗战期间帮助日军战斗的官兵并没有受到惩治,反而被整编为正规军。
伪军的待遇结果也不尽如人意。根据《中国战区中国军队总司令部受降报告》,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将伪军改编为“自行新军”,总人数为238996人,并在保和平兵团和杂牌军中改编调拨779116人,征集伪军和杂牌军1018112人。很多在抗日战争时期帮助日军作战的官兵没有受到惩罚,而是被改编为正规军。
伪满和蒙古掌管军队
于是不满开始发酵,在汪伪政府解散的当天,潜伏在南京伪军事委员会军事处担任少将科长的军统特派员周镐,就集合了一批伪军政要员和一部分兵力,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京沪行动总队南京指挥部”的旗号逮捕汉奸,抓捕时任伪政府工商部长梅思平、伪立法院副院长缪斌等人。媒体随后放大了这种不满,《大公报》、《新华日报》等报纸开始撰文要求严惩汉奸。甚至国外媒体的报道也关注到国民政府对汉奸的“宽容”。1945年10月13日,《美国先驱报·论坛报》记者安德烈斯在报道中写道:“北平以后,一切汉奸战犯都逍遥法外,继续胡作非为。没有中国政府来管理和制裁他们。我在上海也看到了同样的情况。”国民政府真正开始处理汉奸的工作开始于1946年3月13日《惩治汉奸条例》颁布后。
惩治汉奸工作出现在抗日战争前后。图为1936年北平枪杀汉奸现场。
如何逮捕汉奸?惩罚叛徒的首要任务是逮捕他们。然而,解放后,许多汉奸改了名字,逃到了海外。如何才能保证汉奸不漏网?依据《惩治汉奸条例》,抗战期间可以划归汉奸的人数相当多,仅靠国民政府的搜寻、抓捕显然不能将汉奸悉数搜捕。国民政府于调查之外,希望通过举报与自首的方法找到汉奸。首先是举报汉奸。国民党在北平设立了主席办公室,处理人民的投诉。10天内,办公室收到了约2000封检举信,甚至还有从天津和保定坐公交车送来投诉的人。从1945年到1947年,省高级法院及其分支机构共受理了44204起叛徒申诉。检举之外,国民政府还通过法律敦促汉奸自首。1945年9月27日,国民政府行政院拟具的《处置汉奸案件条例草案》中,初步规定自日本投降后自首的汉奸皆不能算作自首。
河北省高级法院监察厅发布的通缉令
而在抓捕汉奸的过程中,军统局起了主要作用。在惩治汉奸工作开始时,国民党军统局成立了肃奸委员会作为处理汉奸的最高机关,并在全国设立了25处肃奸分会,地区肃奸工作则由各地政府负责。其抓捕程序也相当规范,缉捕名册、全国通报、舆论公报等方式都有运用。自1945年9月起,军统局首先逮捕了一批在汪伪政权中担任要职的汉奸,包括梅四平、、周学长等。值得注意的是,“鸿门宴”的剧情在此时也多次上演。因蒋介石“汉奸只问罪行,不论职务”的讲话,很多汉奸自认为没有什么具体的罪行而没有出逃,军统局在戴笠的主持下,用宴请的方式分别在上海和平津诱捕了王荫泰、殷汝耕等人。据统计,从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局共捕获有汉奸嫌疑者4291人,移送军法机关审判者334人,移送航空委员会讯问查办者24人,在押病死者43人。
据统计,1945年9月至12月,军统局共抓获汉奸嫌疑人4291人,移送军事司法机关审判334人,移送航空空委员会讯问调查24人,病故拘留43人。
尹如庚创建的伪冀东反共自治政府
如何审判汉奸?1945年底以来,《处理汉奸案件条例》和修订后的《惩治汉奸条例》相继颁布,国民党政府开始了起诉和审判汉奸的法律程序。在审判过程中,为自己开脱的汉奸高官并不少。例如历任汪伪政府中央执行委员、常务委员、浙江省省长、内政部部长等职的梅思平,在其抗告状中即辩解称自己追随国父孙中山革命多年。而自己在抗战胜利后,维持京城一带治安,等待政府接收,并创办中央政治学校,担任该校政治系主任等功劳。但梅思平的上诉最终被南京最高法院驳回,1946年9月14日梅思平被枪决。
叛徒犯罪问卷
当然汉奸中也有不予起诉的幸运儿。例如在河北高等法院受理的两千多起汉奸案件中,免于起诉的就达千起。其中原因有的是证据不足,也有的是被人诬告。最主要的原因则是“大多数被告是因为虽然在敌伪机构任职,但并无凭借敌伪势力侵害人民的恶行,不应当担负汉奸罪责,因而免予起诉”。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汉奸案件处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汉奸审判案件需要公开审理,一些知名汉奸的审判自然备受关注。例如,时任报新闻编辑的孙运年在审判汪精卫的妻子时写道:“这次公审的特大新闻,引起了沪宁苏锡文报纸的关注。当时南京联合通讯社的记者也去苏州采访,他们似乎对中国公开审判汉奸很感兴趣。”而对周佛海的审判则更为火爆。1946年10月21日,南京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殿对周佛海进行首次公审,南京近万名民众将法庭内外挤得水泄不通,法庭无奈设置了音响设备,对外广播庭内状况。
周佛海画像
两年多的惩治汉奸工作取得不小的成果。截至1947年10月,据国民政府司法部统计,汉奸审判检察方面办结63,563案,起诉者30,185人,不起诉者20,055人。其他13,323人,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1949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代总统李宗仁赶紧下令,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一律释放,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一律移送上海提篮桥监狱、虎桥首都监狱进一步羁押...参考文献:1.司法行政部《汉奸案件统计年谱》,《民国历史档案汇编》,第五卷第三部分,《政治》,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62页。2、《最高法院办案情况统计表》,《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政治》,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60页。3.《近两年首都各地汉奸的惩治》,《中央日报》第2版,1947年12月1日。4、谢宁:《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惩治汉奸问题述论》,河北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