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壁鸠鲁主义 什么是伊壁鸠鲁主义?
伊壁鸠鲁在伦理学上以提倡“快乐论”而著称,西塞罗以后的罗马人通常把伊壁鸠鲁学派的“快乐”理解为一种肉体上的放纵,“伊壁鸠鲁主义”也就成为了“享乐主义”和“纵欲主义”的同义词。但是伊壁鸠鲁本人并非一个这种意义上的“伊壁鸠鲁主义者”,他所追求的“快乐”并不是声色犬马的放荡,而是指肉体上的淡泊和精神上的安宁。伊壁鸠鲁把快乐与善相联系,他明确表示:“当我们说快乐足一个主要的善时,我们并不是指放荡者的快乐或肉体享受的快乐……我们所谓的快乐,是指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不断地饮酒取乐,享受童子和妇人的欢乐,或享用有鱼的盛筵,以及其他的珍馐美馔,都不能使生活愉快;使生活愉快的乃是清醒的静观,它找出了一切取舍的理山,清除了那些在灵魂中造成最大的纷扰的空洞意见。”因此,快乐的根本在于心灵的宁静,这种心灵的宁静建立在人们对自然世界和社会生活的清醒认识之上。
伊壁鸠鲁把快乐等同于幸福,他认为消除对神灵、死亡的恐惧利节制自己的欲望,是获得奉福快乐的必要条件。此外,为了消除对他人的恐惧,处理好人际关系,伊壁鸠鲁倡导人们通过约定来建立“自然的公正”,它的目的在于防范人们相互伤害。他说:“公正没有独立的存在,而是由相互约定而来,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只要有一个防范彼此伤害的相互约定,公正就成立了。”正是这种约定或契约关系构成了法律、正义和国家赖以建立的基础。伊壁鸠鲁是继普罗泰戈拉之后推进了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希腊思想家,这种约定论或契约论的社会政治观与他在本体论上强调偶然性和个体自由意志、在认识论上强调感觉主义、在伦理学上强调快乐论的思想态度是协调一致的,都表现了一种古代世界的启蒙倾向。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伊壁鸠鲁本人的“快乐论”完全不同于罗马人的纵欲主义,但是他关于“快乐”的否定性定义却表现了一种具有浓郁的末世论色彩的消极伦理观。后来的伊壁鸠鲁主义者把伊壁鸠鲁的伦理学概括为医治心灵的“四药方”,即“神不足惧,死不足忧,乐于行善,安于忍恶”。到了罗马帝国时期,伊壁鸠鲁主义就日益由一种恬淡寡欲的精神快乐哲学转化为一种恣肆放荡的肉体享乐主义,伊壁鸠鲁对世界的清明理智只有在卢克莱修那里还保留着,后者在其长诗《物性论》中将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原子论系统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