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改革 北京高考改革配套文件发布 从2017级高一学生起实行
北京高考改革配套文件发布
普通高中等级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将从2017级高中学生开始实施
作为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北京将于2017年秋季学期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
2016年5月,北京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提出以“统一高考”“高中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的多元录取机制。根据改革方案,2017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将参加2020年改革后的第一次新高考。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和考生自主选择的高中水平考试三个等级考试科目组成,构成“必考3+选考3”。此外,在大学招生时会参考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昨天,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北京市普通高中等级考试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等级考试做了进一步说明。作为北京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配套文件,两套实施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即针对2017级学生。
“三分之六”分为五个等级
根据文件,高中阶段考试将分为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资格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要求为依据;等级考试的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和选修课一的要求为依据。
普通高中课程计划中设置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3个科目全部合格。
资格考试成绩以“及格/不及格”呈现,9次资格考试表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体育、卫生和艺术资格考试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评价确定分数;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资格考试根据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确定分数。如果这次考试不及格,可以在下学期参加同科目资格考试,全市不组织补考。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科目进行分级考试,考生自主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
分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B、C、D、e,等级根据原始成绩划定,纸面满分为100分。
等级考试计入高考总成绩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个科目的资格考试由市统一组织。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四科资格考试由区教委按市级要求进行。所有等级考试都是由全市组织的。
资格考试达到合格水平是普通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也是认定高中同等学力的主要依据。参加高考的考生,如果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可以认定为合格。
分级考试由当年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进行,根据报考院校和自身专业的要求,从6个分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选修3个科目。
高校也可以根据办学特点和定位,根据培养不同学科专业人才的需要,自主提出指定科目进行考试。
当年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的所有学科成绩和等级考试成绩将提供给招生院校使用。分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办法另行制定。
1如何选择等级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进行选择,高校可以自主指定所选科目并公布
当年参加北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根据报考院校和自身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个等级考试中,自主选择了三门科目。
学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并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可以选择分级考试科目。
高校可以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6个学术水平等级考试科目、专业中自主提出指定选修科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符合选考科目要求,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科要求的高等院校,考生在报考时没有科目限制。
各科开学时间如何安排?
每年参加两次九级资格考试,一次等级考试
资格考试中,身体健康资格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艺术资格考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其余11个科目每年组织两次,每学期期末安排。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一第二学期结束时第一次参加资格考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都是全市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四科资格考试由区教委按市级要求进行。
分级考试仅限于当年北京市统一高考的考生,由全市统一组织。每学年组织一次,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
学业水平考试可以跨省认可吗?
有了证书就可以申请相应科目成绩的认定,等级考试不能跨省认定
普通高中学生需要参加资格考试,高中其他学校的学生和社会工作者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等级考试仅限于当年统一高考的考生。从外省调入北京的高中生,凭调入省份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可向北京教育考试院申请相应科目的资格。等级考试成绩不能跨省认可。
4新规对学校教学有什么影响?
学校必须根据学生选择的科目进行分班教学,做到因材施教
相关文件实施后,将对北京市普通高中和学生产生很大影响。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高考综合改革给了学生更多的选择,学校要根据学生对科目的选择实行倒班教学。这些变化为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也对普通高中的教学改革和学生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实施办法》提出对策:一是各区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加强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等条件保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必要条件。二是各校要落实课程计划,全面开放所有课程,加强学生职业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满足学生对选修课的需求。三是要加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研究分析,做好教学反馈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