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江 天津原统战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留党察看、行政撤职
7月10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原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王宏江同志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组织约谈、函询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财政资金、向他人送礼作出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宏江同志试用期一年,行政撤职,并降为部门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王宏江简历
王宏江,男,汉族,1965年9月生,天津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毕业于河海大学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水文水资源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3年任天津引滦工程隧道管理处干部、副科长、科长,天津水利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经理
1994年任天津市引水工程办公室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助理
1997年任天津市水利局副局长
2003.09天津市水利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8.03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书记
2012.06天津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中共宝坻区委书记
2013.01天津市政府副市长
2013.03天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12天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05 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