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法 为何设置 有何权利 如何落实
中新社北京4月27日电问:为什么?有哪些权利?如何实施?-《人民陪审员法》解读
中国新闻社记者张素梁晓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于27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会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政府重点回应了外界的三大关切。
4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投票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中新社记者杜
为什么设置?人民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守伟表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司法的直接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除了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司法民主外,对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司法廉洁、增强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都具有重要意义。“林,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2015年5月起,人民陪审员制度试点三年,证明试点方案确定的主要改革内容是可行的。《林文学》有四条规定,即广泛选拔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作用,探索事实审判与法律审判逐步分离,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水平。
林说,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的作用为例,一方面,通过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与案件的人数上限,可以防止出现常驻陪审员和编外法官的情况。另一方面,要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范围,让人民陪审员尽可能多地参与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李守伟介绍,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是改革创新举措,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明确了七人合议庭参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包括“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
有哪些权利?与法官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第二条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选举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享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
李守伟指出,我国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陪审制度的决定都有类似规定。
如何理解“与法官权利平等”?他回答说,同样的权力反映了人民正义的本质。比如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参加庭审时,可以向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提问,审查判断证据,听取辩论意见,在合议庭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当然,人民陪审员行使权利的方式与法官不同,比如不参加某些案件的审理,不主持庭审,不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表决。
林补充说,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理案件,只参与事实的审理,不参与法律的适用,有利于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高社会对裁判员的认可。
如何实施?法院提出了三个“进一步”
一部法律颁布后,外界最关心的是如何实施。林介绍,人民法院近期将开展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对人民陪审员的培养、考核、奖惩等作出详细规定;二是认真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三是加大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李守伟表示,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很多地方从单纯追求陪审团率和人数,转变为追求陪审团质量,让人民陪审员真正参与到社会影响力大、案件复杂的案件审理中来。“既然有必要充分发挥其作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陪审员就必须参与审判。”他说。
他还表示,该法第16条在设立七人合议庭参与案件的范围内提出了“其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这是一揽子条款,也给了法院一定意义上的自由裁量权,增加了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