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森 痛惜!温州律政界泰斗,辞世!
12月23日凌晨,温州市传来一个坏消息:
被誉为温州法律界“五大大师”之一,高级律师,退休干部,国家司法行政二级金星荣誉勋章获得者
蒋因病去世,温州失去了一位法律领域的“大师”。
参加工作的第一件事
是干巴巴的法律
93岁的蒋,1928年出生于瓯海区果西街宋村。他小时候就读于温州瓯江小学。虽然他的家庭很穷,但他并不感到自怜。
他成为温州中学的公费学生,考试成绩第二高。
1949年5月7日,温州和平解放,21岁的蒋报名参加革命,被分配到永嘉县委宣传部工作。
同年8月26日,温州市人民政府成立后,调任司法厅,由一人负责为群众撰写自由诉状、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新民主主义政策法令、调解简单民事纠纷。其实这些工作内容都是当前律师业务的一部分。
从那时起,江的法律之路就充满了波折。他参加过土地改革,当过教师。当时由于“左”的干扰和“律师替坏人说话”的误解,1958年取消了律师制度。直到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刑事辩护制度,1979年《刑事诉讼法》颁布,温州才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恢复了律师制度。
当年11月,温州市人民法院法律顾问室重建,但人才匮乏。法学专业毕业或从事司法工作的人成为律师的首选。
当时仍在温州市第九中学任教的蒋,受到了一位法院院长的赏识,成为第一个被调到温州的专职人员。
当时,蒋是除法律顾问室第一任主任以外的第一人。后来,三个人相继被调走。他们成为恢复律师制度后温州的第一代律师,被称为“五大家”。
在法庭上为八王辩护
轰动全国
温州市法律顾问处重建时,全市所有县都没有律师事务所。所以要上法庭找人辩护,只能找法律顾问处的律师。那些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不仅会找到咨询处,甚至会亲自去江的家。
蒋擅长刑事案件。他是唯一一个解释法律、撰写诉状和充当辩护人的人。他几乎每天都忙着出庭,但为当时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却冒着生命危险,因为普通人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律师为“坏人”辩护。
尤其是当对被告的处罚不满时,受害者的亲属往往会找律师的麻烦。
1982年,被视为“刮资本主义歪风”的温州成为全国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重点,而乐清柳市一些行业的带头者则被视为“投机倒把”,被列为“八大天王”,涉及11人。该省派出工作组到乐清指导“严打”斗争。
这11人中,10人相继落网,其中只有“二手货之王”王买谦和“目录之王”叶建华聘请了辩护律师,他们都是蒋。
四天时间里,姜为了出庭,白天要看报纸、会见被告人,晚上还要抽出时间准备辩护。在法庭上,他认为王麦珍收购旧电器进行维修加工后低价出售,属于修旧利废,为社会创造财富,没有社会危害;叶建华将电器样品整理成目录,标注产品价格,制作宣传页,有利于沟通商品信息,流通商品,开发商品;
此外,当时国务院对投机倒把罪列出了12条行政处罚规定,他认为王麦谦等人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没有明文规定,没有法律就是犯罪”。基于这些观点,他坚决捍卫自己的清白。当时法院院长认为江是对的,但无奈的是当时被要求逮捕的是此人...问谁雇了律师。
最终法院不得不一审判决,判决书中提到,王麦倩的罪行被列入国务院文件第十二条末尾的“等”字。
最终,一审10人中有3人被判刑,其中王麦倩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程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叶建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乐清法院判决后,蒋帮助王买谦、叶建华上诉,始终向司法部反映“无罪辩护”的理由。
在各方的努力下,除了王买谦和叶建华在终审中被判无罪外,其他“八大天王”都一一平反。唯一没有被抓到的“螺丝王”刘大元也被取消了。曾经轰动全国的温州“八王”案的成功,为温州改革开放提供了正确的法律指引,成为温州民营经济发展的分水岭,成为检验经济与法治同频共振的试金石。
时至今日,叶建华被定罪的案件判决书、律师辩护词、居住证、产品目录、自制木三脚架相机仍保存在浙商博物馆。
事后,有人问蒋:在“定罪以上”的案件中,为什么还坚持无罪辩护?他说,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委托人,是做律师最起码的基本要求。在执业期间,他办理了上千起案件,只要证据证实自己无罪,他就坚持“无罪辩护”。
就这样,“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成为了他的家训,在他的影响下,儿子江、孙子江先后走上了法律道路,使他们成为令人羡慕的三代“律师”家庭,成为国内媒体报道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重大新闻。
做出艰苦的努力
书写普法之路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法律刚刚起步,普及法律知识已经成为从政府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城市到农村的重中之重。
江不仅成为市四大班子领导组成的普法学习小组的学习辅导员,还在普法教育“一五”“二五”期间,成为机关、学校、乡村的普法文员。他负责辅导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继承法,并应邀参加了100多场法律常识讲座。
1984年受聘为《温州日报》法律顾问,专门为读者来信来访解答法律问题。后来,他从自己回答法律问题的200多篇书面文章中,精选出167篇,编辑成《法律在你身边》,成为市普法办指定的“二十五五”教材。
1988年,60岁退休后,他专注于政府机构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1993年被司法部授予司法行政二级金星奖章。
2019年,他被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奖章。
温州市律师协会原会长周广回忆,蒋周森律师是我从事律师职业的第一位老师,我有幸领略了蒋周森律师的风范。办案、调查取证、查明案情、学习法律、一丝不苟,非常认真负责。
他的儿子和孙子都从事律师工作。值得称赞的是,他的后代继承了他的优良品格,成为了优秀的律师。江,一家三代律师,是我市为数不多的律师,也成为温州律师界的一个著名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