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运简历 甘肃原省委书记王三运一审被判12年 罚四百万元
4月11日,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19年4月11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三云受贿一案,指控被告人王三云。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王三云受贿的财物和孳息被追回,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三云利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 通过境外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工程承包、职务晋升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等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685.66109万元。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三云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三云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受贿罪,遂自首;为破案提供线索,经调查核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其他重大案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回,可依法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王三云简历
王三云,男,汉族,1952年12月出生于山东省单县,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他毕业于中央党校,主修政治学。
1968年12月,贵州省织金县富阳公社知青在县一中当代课老师
1974年8月,在贵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学习汉语言文学
1977年9月,贵州省贵阳师范学院党办工作人员
1983年5月,贵州省委组织部部长
1984年8月,贵州省委组织部青干处副处长,贵阳市云岩区委副书记
1987年12月,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委书记
1990年2月,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云岩区委书记
1990年7月,共青团贵州省委书记
1992年12月,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
1995年9月,贵州省贵阳市委书记
1995年10月,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1998年8月,贵州省委副书记、贵阳市委书记
1998年10月任贵州省委副书记
2001年7月,四川省委副书记
2002年10月任福建省委副书记
2007年11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
2007年12月任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
2008年1月,安徽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
2011年12月,甘肃省委书记
2012年1月,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年1月,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4月,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共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