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开启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新篇章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茂
保护知识产权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2018年机构改革调整知识产权执法体制,设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统一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内的相关执法,实现一队管市场。这一重要改革有利于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加快完善统一开放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
行政执法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运行已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大特色。实践证明,这一制度适合中国国情。
行政执法主动性强,可以重点打击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私权,但在许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不仅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危害公共利益。因此,国家行政权力打击侵权行为是必要的。我国现行商标法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专利权、版权、地理标志等领域。,法律还赋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侵权假冒行为的权力。自2010年国务院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地区每年都针对侵权假冒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严打,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蔓延,彰显了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行政执法快速便捷,可以有效降低维权成本。与司法保护相比,行政保护可以积极开展调查取证,具有执法程序简单、处理速度快、效率高等优点。一般情况下,侵犯知识产权行政案件的处理期限为3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1个月。这不仅大大提高了侵权处置的效率,也降低了维权成本。
行政执法方式多样,便于采取多重措施遏制侵权行为。为有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法律赋予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权力。例如,根据《商标法》,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采取询问当事人、复制相关材料、现场检查、查封扣押相关物品等措施,也可以实施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制造工具、罚款等行政处罚。5年内商标侵权两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可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这些处罚措施便于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侵权人继续实施侵权行为的条件,能够震慑和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机构改革,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管理职责和执法职责分别整合,实现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执法的“小整合”。这是我国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重大改革,对于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解决职责重叠,避免多头重复执法。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监管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在知识产权领域,属于同一工业产权的商标、专利由不同部门监管,执法力量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同时,由于法律法规重叠等原因,多次执法的现象也时常发生。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资源整合将有助于解决职能交叉、信息沟通不畅、权力分配不均、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等问题,从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在知识产权多学科执法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多个行政部门”,导致对违法行为的执法标准不一致。市场监管总局成立后,将整合分散的监管职能,顶层设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统一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统一行政处罚程序和标准,有助于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威慑力。
有利于完善监管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全社会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商标专利注册申请数量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次机构改革整合了工商、质监、食品、医药、价格、商标、专利等领域的执法职责。,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统一行使相关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责。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执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执法网络健全、执法队伍雄厚的优势,也有利于综合运用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知识产权执法是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效果与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密切相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出了全面规划和系统部署。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加快建立优化协调高效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本次机构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市场监管职能整合、人员调动、机构设置等工作。根据新职能,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培养团队协作意识,尽快实现执法队伍“物理一体化”到“化学一体化”,确保综合执法机构成立后高效运转。同时,要围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领域广、知识产权等专业执法强的特点,广泛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提高办案技能,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勇于担当、公平文明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
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针对侵权假冒的新方法、新特点,应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创新执法监督方式。着力推进“互联网+”中的市场监管,在执法监管中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研发,提高发现、识别、挖掘、警示侵权违法线索的能力。完善以“双随机性、一公开”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好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排查衔接。加快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着力营造“一地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让侵权违法者寸步难行。
完善执法协作机制。目前,跨区域、跨链条的侵权假冒特征越来越明显。只有加强区域和部门之间的合作和联合行动,才能解决区域执法带来的碎片化问题,根除整个非法产业链。要探索建立跨区域线索通报、证据移送、案件调查、联合办案、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制度,完善线索发现、溯源、属地调查机制,对侵权假冒商品生产、供应、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同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衔接,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大幅增加违法成本。
完善执法责任制。全面梳理规范执法事项,合理划分市场监管部门权责,建立权责清单,对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免于尽职调查和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层级监督、外部监督,坚决消除违法干预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不越位、不缺位、不到位。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治审核制度,采取执法检查、考核评价、档案检索等方式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指导,激励执法人员在新时代取得新成绩。
《 人民日报 》